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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科技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2025-12-18 11:29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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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要实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家、投资人和企业家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科技、金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科技金融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也明确指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

学术界将“科技金融”定义为将金融资源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新型金融,其源起于“银行业的专业经验与现代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的结合”。本质上,科技金融就是通过更精准地匹配科技和金融的要素供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以金融之力支撑科技创新的发展目标。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和产业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这既孕育了科技金融新的发展机遇,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科技金融体系近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实际运行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制约因素,亟待持续优化与系统应对。

中国情况和国际经验

中国科技金融发展历程及现状

萌芽期(1985—2000年)。中共中央于1985年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对高新技术开发可设立创业投资予以支持;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文鼓励开展科技信贷。这标志着政策层面开始探索金融支持科技研究的模式。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科技研究的资金还是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金融支持科技还停留在理念上。

快速发展期(2002—2012年)。2002年,我国设立首个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007年,中央财政出资1亿元的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启动。政策方面,2009年,我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文件,并下发了多种支持科技企业的实施方案,着力拓宽科技企业资金来源。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对科技金融作出明确界定,这标志着科技与金融融合的战略方向日益清晰。国家也启动了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首批在北京、上海实施,随后广州、苏州、武汉等地相继开展探索,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科技金融。这一阶段,参与主体由单一政府转为政府与银行、创投等协同参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手段更加多元清晰。

高质量发展期(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科技金融体系加速成熟。在金融市场方面,中国已崛起成为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创投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经验不断丰富,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巨量资金支持。银行体系也在发力科技金融,各家银行纷纷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出创新贷款产品。政策支持上,中国将科技金融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首,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监管机构也密集出台举措,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同年,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提出系列针对性举措,旨在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生态。2025年5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强调着力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得益于政策引导和市场创新,我国科技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有力推动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在信贷领域,根据中央银行披露,截至2023年末,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已达到2.45万亿元,同比增长21.9%,增速比全部贷款高出11.8个百分点。在政策、市场和技术多重驱动下,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科技金融领域,形成了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融资渠道日益丰富,科技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科技金融在发展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化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

发达国家和地区科技金融发展经验

美国

美国以“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新金融框架推动科技产业发展,形成了以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为核心的高效科技金融体系。美国的科技金融体系以市场驱动为主,政府提供关键性的引导支持。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的创业投资(VC)生态,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等)等提供了约70%的风险投资资金。完善的创业投资网络和活跃的创业文化,使大量民间资本流向高科技领域。同时,美国资本市场(如纳斯达克)为科技企业提供了便捷的退出渠道,进一步吸引早期投资者投入创新。

在政策框架上,美国政府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创新融资的政策。联邦层面出台了多部法案和计划,如《拜杜法案》《史蒂文森-怀德勒法案》等,创建了众多扶持创新的项目。典型措施包括:“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要求各联邦机构拿出一定比例研发预算资助小企业研发;“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通过公共资金撬动创投基金投资。此外,美国还通过研发税收抵免(1981年起实施)和降低资本利得税、企业税率等方式激励企业研发投入和风险投资。美国政府亦设立“制造业拓展计划”(MEP)和“合作研发协议”(CRADA)等机制,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获取技术资源和资金。总体而言,美国形成了“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新金融框架:政府通过补贴、采购、税收优惠等手段营造良好环境,将大量资本吸引到高科技创新领域,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欧洲

欧盟以政府资金引导为核心,构建了“公共资本撬动私人投资”的科技金融体系,通过多层次政策支持与联合投资机制促进创新融资发展。欧洲各国和欧盟近年来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对创新的支撑作用,构建了多层次的政策框架。欧盟层面设立了“地平线计划”(Horizon Europe)等科研资助项目支持研发,并通过欧洲投资银行(EIB)和欧洲投资基金(EIF)提供金融工具支持。其中,EIF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为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作为有限合伙人(LP)向创业投资基金出资,缓解创新企业融资中的风险。许多欧洲国家也实施了研发费用税收抵免、天使投资减税等激励措施,鼓励私人资本投资本国科技型企业。整体政策框架上,欧洲倾向于公私并举:政府扮演市场“补位”角色,以政策性资金填补市场失灵。

在主要融资模式方面,欧洲传统上中小企业更多依赖银行贷款,因此各国普遍建立了科技信贷担保体系和政策性银行贷款项目,以降低银行向创新企业放贷的风险。同时,欧盟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以缩小与美国的差距。然而,与美国相比,欧洲在为高成长创新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特别是后期融资方面仍存在不足。不少有前景的欧洲初创公司因为本地缺乏大型后期融资而被迫迁往海外或过早被海外投资者并购。为改善这一状况,欧盟推进“资本市场联盟(CMU)”建设,降低跨国投资障碍,并放宽养老金、保险资金投资创业基金的限制,旨在动员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VC市场。各国政府也加大直接投资力度,设立大型政府引导基金以扶持战略性产业领域的创新企业。例如,德国在2021年启动“未来基金”(zukunfts fonds),规模达100亿欧元;通过政府与私人资本共投方式支持初创企业成长,其中包括专注于深科技和气候技术的子基金。法国推出“法国2030计划”(France 2030),投入约300亿欧元支持深科技、气候解决方案和数字创新等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包括设立专门的“深科技基金”。此外,荷兰的Invest-NL等机构亦以公私合营模式为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支持。这些产业扶持政策聚焦欧洲优势或薄弱领域(如清洁能源、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利用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欧盟战略优先产业。

欧洲的关键金融工具还包括政府联合投资和母基金等模式。2013—2023年,欧洲风险投资中约有30%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支持,而机构投资者(如养老金等)贡献约30%,这显著低于美国。这体现出欧盟在创新融资中扮演了“主要出资人”的角色。为提高融资效率,欧洲各界认识到需逐步从依赖公共资金转向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因此,欧盟政策着力于税收激励(如投资高科技创业公司的税收减免)、法律改革(如统一破产法以保护投资人权益)等措施,以改善投融资环境。同时,扩大全欧基金的规模和作用(如扩大EIF的投资能力),在民间资本未及时跟进时由公共机构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总体而言,欧盟正在构建一个更均衡的科技金融生态:既发挥政府资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又通过政策改革激发市场资本投入,从而为产业创新提供更充裕、多元的金融支持。

日本

日本以政府主导为核心,通过财政、金融与税收等多重政策手段构建创新金融体系,推动创业生态建设并培育高科技产业增长。日本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以政府主导规划和多部门协作为特点。近年来,日本政府把发展创业生态作为国家战略,推出了“初创企业发展五年计划”,重点围绕三大支柱:培养创业人才和网络;加强初创企业融资渠道并丰富退出机制;推动开放式创新(大企业与初创企业协同)。在这一政策框架下,日本各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发力,完善创新融资环境。在过去,日本的主要融资模式以银行信贷和大企业内部融资为主,风险投资市场相对滞后。近年来,风险投资开始兴起,东京已跻身全球创业投融资活跃城市之一。为弥补民间创投力量不足,日本政府成立了日本投资公司(JIC)等政策性投资机构,通过直接投资和基金参股等方式支持创新企业融资。2023年,日本投资公司设立了规模2000亿日元的“创投成长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成长期初创企业,目标是培育更多“独角兽”并重点投资深科技和生命科学等领域。同时,日本注重利用股票市场为初创企业投资者提供退出机会。东京证交所的玛札兹市场(market of the high-growth and emerging stocks,Mothers)等板块对创业企业上市相对宽松,这使得日本初创公司较易上市,但也造成企业在尚未成长为“独角兽”时即上市。为鼓励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日本监管层也在优化并购和上市制度,延长创业投资持有周期。

在金融工具方面,日本政府运用多种激励和支持来引导创新。一方面,实施研发税制优惠,允许企业将相当比例的研发费用用于抵扣应纳税额,以减轻创新成本。另一方面,日本在2015年引入了“开放式创新税制”激励,大企业若对初创企业进行出资合作,可享受税收减免,旨在促使更多民间资本特别是企业投资流向新创科技公司。此外,日本知识产权制度也作出改革,通过加快专利审查等举措缩短创新成果转化周期。日本政府还大力支持创业孵化和产学研合作,在国内设立各类孵化器和加速器,并资助海外创新基地建设,方便本国初创企业对接国际资源。

在产业扶持方面,日本延续其产业政策传统,聚焦机器人、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提供定向金融支持。例如,通过日本经济产业省和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提供专项补贴和政府投资,引导这些行业的技术开发和企业成长。总体来看,日本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现为政府高强度介入,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综合手段扶持创新,但也在努力营造市场化创业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私人部门参与,从而提升产业创新活力。

新局势下中国科技金融的机遇与挑战

全球科技竞争格局发生新变化

全球科技竞争格局的深刻变化,为中国科技金融带来了新的机遇。世界范围内的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大国纷纷将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上升为战略重心,围绕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计算、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竞争日趋白热化。美西方国家出台一系列法案,采取行政手段投入巨资发展本土高科技产业并对他国实施技术封锁。这种全球竞争格局为中国科技金融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尤其是催生出众多“卡脖子”技术领域对资金和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突破,科技金融需加快布局战略性投资,形成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尤其是加大对早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风险领域创新的风险投资力度。

全球科技竞争格局的变化也给中国科技金融的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地缘政治因素日益影响科技领域的跨境投资和技术合作——贸易壁垒、出口管制和投资审查措施频繁出现,使中国企业在海外技术并购与合作中面临更高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跨境投融资环境也发生变化,中国科技企业在海外上市和融资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和地缘政治影响,国外资本对中国企业高科技领域投资趋于谨慎。中国科技金融在推动企业“走出去”的同时,需加强对国际政策动态的跟踪分析,强化合规能力建设,以确保海外拓展平稳推进,规避技术与金融安全风险。

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蓬勃发展

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的兴起正深刻重塑科技金融的发展生态。一方面,数字经济孕育出平台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等新兴产业和大量独角兽企业,这些数字科技企业“轻资产、高成长”的特征决定了其对融资渠道和定制化金融服务的迫切需求,成为科技金融重点支持的对象。科技金融需为其提供覆盖种子期到成熟期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包括风险投资、债权融资、并购支持和上市辅导等。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发生质变,催生出线上融资平台、智能投顾、数字供应链金融等新金融形态,使得科技企业能够跨越时空高效对接全球资本资源。同时,大数据征信通过整合企业在电商、社交、纳税等环节的行为数据,显著提升了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的能力,降低了融资门槛并推动了信用贷款的普及。此外,人工智能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技术,不仅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智能化与自动化,还可监测市场动态,辅助风险识别和管理。

但不可忽视的是,数字经济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推广也给科技金融带来一系列挑战。例如:引入算法辅助决策可能带来偏见和公平性问题;大量金融数据的隐私与网络安全风险凸显;中国现有法律体系对数字技术的监管缺失等。因此,这要求科技金融在加速拥抱新技术的同时,必须同步强化制度建设与风险治理,确保在创新中守住安全与公平的底线。

绿色金融与“双碳”目标

随着中国“双碳”目标的全面推进,以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氢能等为代表的绿色科技产业迅速崛起,涌现出大量技术创新成果与高成长性企业,形成庞大的金融服务市场。绿色产业具有资金需求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回报不确定性高等特点,对科技金融的资金供给方式、风险评估能力及金融产品创新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科技金融需积极拓展绿色风险投资、绿色债券、碳金融等创新型金融工具,构建覆盖绿色技术创新全生命周期的多层次融资体系,推动绿色科技成果加速产业化与市场化。

绿色金融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待解决的问题。绿色技术创新通常存在高度不确定性和技术风险,科技金融机构需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建立专门的绿色技术评估与风险定价机制,以防范此类金融风险向传统金融体系传导;要培养懂绿色、懂科技、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在助力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持续完善绿色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风险治理能力建设,在推动绿色创新发展的同时有效守住金融安全底线。

政策建议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

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畅通科技企业的多种融资渠道。通过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股权和债权融资并举的支持网络,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科技企业都能找到合适的融资途径。推动创业投资发展。打造完善的创业投资网络和活跃的创业文化,鼓励专业机构投资者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鼓励并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支持高科技发展。完善科技企业投资者的退出渠道,吸引早期投资投入创新。健全多层次股权市场。巩固并提升科创板、创业板对硬科技企业的包容性,完善股权市场对初创科技企业股权融资的覆盖。落实全面注册制改革成果,适当降低科技企业上市门槛,允许尚未盈利但具有高成长性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丰富债券融资工具。发展与科技创新相关的专项债券产品,支持科技企业发行债券,建立信用增进机制,解决科技企业发债难的问题。

加强政府与市场联动

政府应进一步发挥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综合手段扶持创新,与市场机制形成合力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优化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完善政府基金的市场化管理,吸引专业团队管理子基金,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同时,健全考核机制,避免过度保守投资。通过合理让利、风险共担等措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政府搭台、市场唱戏”。建立股贷保联动的融资体系。以股权投资为主导,联动债权贷款、债券、保险等工具形成接力支持,对于银行向初创科技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给予风险补偿或再贷款支持;对于科技保险的核心险种,给予保费补贴和再保险支持。加强财政、金融、科技政策协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打通科技管理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壁垒。建立有关科技型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汇集企业的科研信用、成果转化、纳税等数据供金融部门参考。

加速运用新技术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演进,科技金融的发展模式正面临深刻变革。中国科技金融应主动拥抱这些前沿技术,推动服务方式、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的智能化升级,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强化顶层设计。金融监管机构应联合科技管理机构出台相关融合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实施路径。推动人工智能在金融服务中的深度应用。支持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风控、信用评估、投资决策等环节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对科创企业特别是初创科创企业的识别与支持能力。鼓励金融科技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深度融合。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共享技术平台等方式,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成果在实际金融场景中落地,培育新型金融生态。加强监管科技建设。利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实时性、透明度与预判能力,以实现安全与创新之间的良性平衡。

推动科技金融国际化

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科技金融更应该积极走向国际舞台,加强国际合作以拓宽资源渠道和视野。通过国际合作,中国科技金融体系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金和项目,分散风险并获取更优质的投资机会,同时也能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在全球科技治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鼓励跨境创投合作。支持国内创业投资基金赴海外募集资金,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鼓励国际创投机构来华设立人民币基金,共同投资中国科创企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便利跨境资金进出,打通海内外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通道。推进科技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吸引国际上金融科技领域领先的机构参与我国相关项目,提高本土科技金融的竞争力。参与和主导多边科技金融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亚投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平台,倡议设立支持新兴产业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国际投融资计划,为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并带动中国产能和技术“走出去”。

(作者:苗田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责任编辑:孔令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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