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实践与展望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这一论述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在生态文明发展规律方面的认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底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奠定了价值基础,也指明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必须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相平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中国式现代化所蕴含的这一生态观,充分反思了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同西方国家的现代化路径形成鲜明对比。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不仅有助于系统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特点和优势,也为更好地推进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重要意义
纵观历史,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走向现代化,走向文明化、民主化和生态化。中国的现代化历程是世界现代化大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着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但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实现现代化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中国是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资源禀赋相对较低。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20年中国人均森林面积约0.1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约0.08公顷,人均可再生淡水资源约2000立方米,这些指标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0%—40%,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均在百名以外。
同时,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长达二三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国现代化建设仅有短短几十年,是通过时间压缩的方式初步完成了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少,遗留的可能诱发问题的潜在因素较多。例如,在2013年中国北部、东部、东北部地区大范围地发生雾霾天气,就是长期依靠重工业发展驱动经济增长下人与自然矛盾的集中爆发。
上述这些特征,意味着中国要整体迈入现代化国家,对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带来的挑战将是人类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这也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与众不同的重要特征和独特内涵。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是应对现代化进程中资源约束和环境挑战的根本方略,同时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关键生态保障,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
作为对生态问题的总体认知与价值判断,生态观在引导人类处理自然与社会的复杂关系中发挥关键作用。大量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坚持正确的生态观,才能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又有效解决资源约束、减少生态风险、维护乃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正因如此,面对自身国情的特殊性,中国建设和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坚持正确的生态观,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的必然选择,具有强烈的现实性。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历史建构
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就是要求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视野下思考经济社会发展,注重发展与保护二者间的协调,以生态理念为指导,并将生态学的科学原理融入具体实践当中。生态学研究自然界生命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变化,理解包含人在内的地球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之间的动态反馈关系,为人类认识、利用和保护自然,维持可持续生物圈提供科学原理和解决方案。人类社会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组分,人类活动已成为调控地球生态系统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及其演变方向的重要驱动力。在地球生态系统演进过程中,人类活动的作用可以是正向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如果人类违背自然规律或者生态学原理,就可能导致地球生态系统的衰退甚至崩溃。
中国开展现代化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利用、改造和保护自然的实践过程,也是人与自然二者关系不断适应、不断调整的辩证过程,同时又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探索、发展的历史建构过程。必须承认,中国在现代化建设的早期,相较于经济发展这一中心,对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是滞后的。特别是在一些发展阶段,“人定胜天”“唯GDP论英雄”的片面发展观念,导致中国在生态环境方面积累了很多问题。至20世纪末、21世纪初,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已发展至相当严峻的程度,并对国民生命健康与社会稳定造成了威胁。例如,在大气环境方面,SO2、NOx的排放量从1979年到2005年增长了近2倍,中东部地区的灰霾天数从1980年的6天增长至2012年的16天;在水体环境方面,废污水排放量从1980年的310亿吨增长至2000年的620亿吨,地表劣Ⅴ类水质河段比例由1983年的23.7%增长至1998年的37.7%;在植被覆盖方面,草地退化面积由20世纪70年代的10%增长至20世纪90年代的60%以上,荒漠化面积增加速度由20世纪80年代的2100 平方公里/年增长至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3436 平方公里/年。从这些现实数据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并没有彻底避开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老路。
对此,党和政府很快认识到,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多、基础差、底子薄的国家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必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发达国家的老路在中国走不通、走不得。因此,中国很快做出了环境政策的重大调整:环境保护成为基本国策并被写入宪法,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治国方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多项法规制度得以出台,退耕还林还草等多项重大生态工程得以开展。进入21世纪后,党进一步提出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了科学发展观,并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写入“生态文明”理念。通过这些探索和实践,逐渐明确了中国现代化建设中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总体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学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等科学理念,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理论层面系统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内在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将中国式现代化推向了新的高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为更好地坚持正确的生态观指明了方向。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科学内涵
从生态学的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有着深厚的学理基础和科学支撑,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正确认识人和自然的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但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超越了“人与自然主客二元对立”的机械观点,不再把人类看作是主导自然、决定自然的外部力量,而是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将二者视为必须和谐共存的有机整体。这充分体现了生态学的整体性原理。生态学认为,地球上的各种组分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构成了地球表层系统这一复杂的有机整体。人类社会是地球表层系统中的一个组分,也是其中最为活跃、最具主观能动性、最有创造力和影响力的要素。受“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观点影响,传统实践通常以线性、机械的因果框架(人类活动→自然响应→人类再干预)来处理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但随着当前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功能衰退等问题的加剧,人类社会与自然的传统关系模式已经很难应对生态系统反馈时滞缩短、连锁响应加剧,以及可能的系统临界点风险。因此,推动体现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彼此耦合的整体价值观,积极构建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可持续、有弹性且相互共生的互动模式,已成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关键任务。这不仅是对人类与自然身份定位的重塑,也要求现代化进程必须从单纯的“人类福祉”转向“人与自然的双重福祉”。在此情境下,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所倡导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不仅是一种价值宣示,更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视角明确提出人类社会必须从对自然的“控制者”转变为与自然的“系统共生者”。现代化进程必须在尊重和遵循生态学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推动人与自然的相互协同、动态管理和共治共享。唯有如此,现代化进程才能实现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注重生态建设的系统性和关键因素。现代生态学理论认为,地球表层系统是由生物圈、大气圈、水圈、土壤圈等多个圈层构成的复杂调控系统,这些圈层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等一系列反馈过程实现系统的自我控制和调节。在这个系统中,生物圈或者说生态系统处于关键地位。生态系统及其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地球表层环境自我调节、自我稳定的功能。而作为复杂适应性系统,生态系统具有非线性与多稳态特征,其状态的突变式转变往往并非由表面诱因直接引发,而是诸多生态过程改变的长期效应累积及内部多重反馈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现代化过程中任何生态问题的出现都不是孤立的,必然涉及多个生态要素和复杂的生态系统过程,也不可能简单地归结到某个单一因素上。单纯依靠“头痛医头”的片面化治理模式,往往只能起到一时的缓解效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导致新的生态失衡。同时,生态系统并非静态,而是动态发展的复杂系统,具有抵抗力和恢复力。合理管理与干预可以巩固并增强生态系统的抵抗力与恢复力,使其能够在变化的条件下维持结构与关键反馈过程的稳定,从而提升对干扰的韧性与适应能力。因此,在生态系统层面开展科学的保护、修复与利用,不仅有助于维持和恢复生态功能,还可以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为其在调控地球表层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有利条件。与此相呼应,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注重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这正是对生态学系统性原理的充分体现,也凸显了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中的关键地位。
坚持遵循生态客观规律。中国式现代化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一要求可以理解为:尊重自然就是尊重生态学规律,充分认识到生态学规律的客观性,按照规律办事;顺应自然就是要依循生态学规律制定方略,主动适应而非屈从于自然的各种变化;保护自然就是要按照生态学的规律,科学、合理地保护自然界的部分和整体。总之,这就是要求在现代化进程中,要充分遵循生态客观规律,按照生态学的科学原理去开展各项工作。当然,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并不意味着要消极地畏惧自然,更不是要放弃现代文明、回到原始社会。生态学的发展使得人类对于生态系统结构、动态与机制都有了一定认识。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在可允许的范围和程度内进行人工干预,才可能在不损害自然的情况下加以合理利用,实现自然和社会的和谐统一。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的是“和谐”而非“妥协”,其中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依然重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也并非单纯地返璞归真,而是依托于先进生产力、实现人与自然的有效协同。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优越性
正是由于坚持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中国式现代化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有着明显的优势。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曾经经历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环境危机问题,不仅造成了对本国环境的污染,也酿成了全球变暖等严峻后果。这种发展模式的形成固然与人类对于自然规律认识的时代局限性,以及对现代化早期阶段的路径依赖有关,但主要还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走的是以资本为中心,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侧重个人主义、物质主义的现代化道路。在这一利益驱使下,自然界只不过是用于获取物质财富的母体,当保护自然无法获得可观的物质利益的时候,“牺牲”大自然就成为其必然选择。例如,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科学界就指出当时广泛使用的汽油防爆剂四乙基铅具有严重的环境危害,但在资本力量的运作下,美国政府直到1996年才完全立法禁止含铅汽油的使用。正是这种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逻辑,导致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对自然界的严重掠夺和破坏,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发达国家生态环境的好转,很大程度上也不完全是依靠改变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而是利用资本推动的产业转移,将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产能在很大程度上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对自然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
与之相比,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处理了人与自然、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说明生态和经济、绿色和发展是可以兼顾的。发展是硬道理,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建设。但如何发展、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至关重要。如前文所述,中国的基本国情就是人口巨大、资源禀赋较低、经济底子较薄,如果复刻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路径,先通过高消耗、高排放的模式完成物质条件积累,势必对自然资源和环境造成极大负担,是自然不可承受之重。同时,和平发展的时代潮流,也决定了将环境问题通过产业转移转嫁给其他国家的方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约束。因此,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一个突出优势,就在于它将人类福祉与自然福祉有机结合,把维护自然系统健康作为发展生产力、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从实质上看,这就是要求在现代化进程中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对社会-经济-自然系统中各要素的统筹协调,通过不断探索、试错和调整,调节各要素之间的可能矛盾,从而实现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另一个突出优势,是其在中国特有的治理语境中具备强大的制度化落地能力。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理念指向,中国依托集中统一的顶层设计与垂直执行体系,将生态观自上而下地转化为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跨部门联动与问责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并通过跨区域生态补偿、联防联控等措施推动统筹联动的治理实践。由此,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从宣示性原则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治理工具,有效促进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
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的实践成效与展望
主要实践成效
基于生态文明理念,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保护的伟大实践,使中国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取得长足进展,呈现出水更清、天更蓝、植被更绿的面貌。
在水环境治理上,中国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了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建立并实施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湖长制、排污许可等制度,有力推进了跨区域协调保护水体工作;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针对长江、黄河两条“母亲河”开展全流域的保护行动,并实施了长江十年禁渔、黄河重要河段五年禁渔等水生态保护举措。这些制度举措有效改善了中国的水体环境:据统计,2024年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至0.6%,较1998年水平下降了37个百分点;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上升至90%;长江干流全线水质已连续5年保持在Ⅱ类水平,黄河干流全线也连续3年稳定在Ⅱ类水体。
在大气环境治理上,中国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启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条文增加了近1倍;截至2022年年底已累计淘汰落后煤炭产能10亿吨,清洁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25.9%。这一系列举措取得显著成效:2013—2022年间,全国重点城市的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幅度达57%;截至2024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已达87.2%,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0.5微克/立方米,河北省所有城市均已退出全国空气质量排名“后十”行列。
挑战与展望
必须承认的是,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中国的生态建设仍面临不少挑战与问题。当前,历史时期累积的环境欠账尚未完全清偿,土壤污染等复杂性生态问题也依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长期投入与科学修复,治理成本高、见效慢且不确定性大。另外,一些主观认识误区也制约着生态保护成效。例如,有地区把生态建设片面等同于植树造林,在不适宜地区盲目造林,引发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有地区在推进减碳控排工作中搞“一刀切”,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未来的生态建设必须准确贯彻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注重因地制宜与统筹兼顾,通过科学规划和精准施策应对多元挑战。近年来,中国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制度与行动计划,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等。它们充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陆海统筹”等整体性、系统性理念,在顶层设计上强化了对各类生态要素统筹和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在行动层面则结合区域特征实施精准修复和治理策略。可以说,这些政策、制度和行动计划有效地把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观转化为可执行的制度与具体行动,为更好地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总之,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逐渐形成、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未来也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不断拓展而深化,推动对祖国每一条江河、每一片湖泊、每一座山峰的治理和保护,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画卷。同时,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观不仅为中国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之路,也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