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在当今充满变革与机遇的时代,数字技术、产业发展与数据资源深度融合,赋能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开辟新赛道、打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正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新引擎。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数字经济正成为新时代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和生产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技术作为经济创新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驱动力的各类经济形式。
当前,我国正全方位推进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正统筹布局、系统推进“五位一体”数字中国建设,包括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大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国家信息化发展仍面临条块分割,数据要素潜力尚未有效开发、国际竞争加剧等制约因素,需要下大力气加以克服。在数字经济建设方面,国家正系统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地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
以数字化培育新动能,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挥互联网作为新基础设施的作用,发挥数据、信息、知识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作用,依靠数字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抓住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发挥我国产业门类齐全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开拓与推广创新成果市场,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叠加融合,高效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为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统计标准,2021年国家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专门为数字经济核算提供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将数字经济分类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方面,以界定数字经济统计基本范围;并将相关产业划分为5个大类,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其中,01—04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并对应于既有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所包含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第05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是专指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所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并对应于既有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91个大类、431个中类、1 256个小类。
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壮大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不仅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也催生新的产业形态和商业模式,数字经济新兴业务收入逐年攀升。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突破50万亿元,占GDP比重41.5%。其中数字产业化规模达9.2万亿元;产业数字化规模41万亿元;二者占数字经济比重分别为18.3%和81.7%。一产、二产、三产中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为10.5%、24%、44.7%。
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国家信息化发展报告(2023)》显示:我国网民数量突破10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7.5%。第三产业中,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5.43万亿元,增长11%,近5年累计增长45.1%,电子商务、移动支付规模全球领先。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增加值超21.2万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31%;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扩容升级,网约服务、互联网医疗等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用户规模分别达5.3亿人、4.1亿人。文化新业态中特征较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52 395亿元,同比增长15.3%。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同比增长15.6%。自由贸易试验区数量已扩大至22个,合计进出口7.67万亿元,占进出口总值的18.4%。
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国数字经济还存在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等问题,突出表现在4个方面:①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基础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②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还需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③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数字鸿沟亟待弥合。④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度体系有待完善,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尚未健全,数据治理、安全保障体系和系统治理能力亟须提高,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实施细则还需出台,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多学科专家咨询治理机制亟待完善。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和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基本保障
当前,数据要素资源已经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 ZB,大数据产业规模达1.74万亿元,同比增长10.45%。2024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的《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动落实国家2020年3月出台的“数据二十条”。国家数据局正按部署加快推出如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数据收益分配、数据安全治理、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系列制度文件,分类施策打破数据资源供给障碍,加大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资源场景化开发利用和应用成果推广,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进而推动我国海量数据资源高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务之急包括以下3个方面。
切实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破解数据资源治理和资产化再造、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和应用服务等难题,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先行先试和应用推广,推进公共数据在提升公益服务、创新成果评价、市场评估、投融资评价和应用场景示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驱动政产学研与创投资本的深度融合,进而推进以数据流带动技术流、人才流、资金流、成果流,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
加快破解数据资源资产化改造的基础性、关键性难题。进一步明确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治理规定、数据成本计量、数据资产会计标准、数据开发收益分配、数据评估评价与交易监管等关键环节标准制度。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数字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良性互动,创新数据流通规则和市场管理体系,进而推动数据链、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投链的系统化体系建设,推进数字资源的集群化云端赋能和资产增值,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倍增效益。
试点先行推进数据资源赋能经济社会数字化产业生态建设。选择有特色条件区域,产业功能区、集聚区、产业发展生态圈,先行先试建设专业化数据治理加工、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云平台,突出应用服务重点,梳理数据共享堵点,治理数据安全难点,打通技术、软件和人才结点,打造促进产业发展价值链服务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外资和各类人才稳定参与数字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我国产业门类齐全的综合优势,高品质高标准推广先行先试场景应用成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是国际经济发展新方向,也是国家创新规则制定的新高地。我们要主动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的谈判与治理合作,积极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统筹国内和国际、发展和安全,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重点,以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为保障,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作者:王钦敏,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