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联通”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可持续建设
作者:高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两支强劲翅膀中的“一翼”,十年来,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促进了主要共建国家和地区双边贸易的稳健增长,增强了共建国家进出口产品互补性,提升了运输服务贸易增速,投资和基建合作更加深入,打造了更加绿色环保的海洋生态环境,推动了科技进步与创新等。“软联通”作为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将共建国家相关政策、规则、标准等转化为相互协调,有效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实现合作共赢,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标不断迈进。围绕海运、海洋生态、自贸区等关键节点的“软联通”是海上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
“软联通”的特征
“软联通”具有广泛性。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的发展是多维度、全方位、宽领域的,为了促进共同发展,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内容涉及基建、贸易、绿色环保、数字经济等广阔领域,相应的“软联通”也覆盖跨国合作的各个领域。
“软联通”具有包容性。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建立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基础上,“软联通”的主体必然是所有具有合作意愿的国家和地区,在共建过程中“因国、因时、因势”地以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实现“软联通”。
“软联通”具有可持续性。在广泛合作领域,以“一国一策、共商对接”为原则,让多数共建国家低成本适应“软联通”,而不是一味追求“高标准”;在新兴或敏感领域,重视利用“软法”实现与共建国家的“软联通”,只对合作的目标和方式进行初步协调,既能确保短期合作顺利推进,又能为高质量“软联通”打下基础。
“软联通”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关键节点建设成效
海运方面。“港口、航线、海商”是围绕海运形成的密不可分的综合体。“一带一路”建设十年来,港口运营效率、港口合作及对腹地经济的辐射效应均不断提升;航道安全合作持续推进,海运综合物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海商政策协同与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联合成立口岸共同体,加强主要贸易国的贸易合作和海关协作磋商。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的资源、技术、产业在全球航运业向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首个零碳码头智慧绿色能源系统,新一代智能“绿色运输队”投入使用,我国港口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环境预报保障系统”的建立,采用“7+2”架构建设,范围覆盖共建国家100多个城市,为海上运输、海上护航、灾害防御等提供服务。此外,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等重要会议中,我国多次在国际舞台上发出守护地球家园的中国倡议,提供完善全球生态治理的中国方案。
自贸区建设方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新增59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参与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超过千家境外机构主体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和“债券通”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包括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阿联酋和菲律宾等共建国家的163家境外机构主体,持债规模近万亿元。《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中国与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1份自贸协定,与65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07份标准化合作协议,与11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国还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推动同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通过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软联通”发展的路径
拓展政策扩散路径。厘清政策与倡议通过“学习机制”“竞争机制”和“模仿机制”在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间的扩散与传播模式。中国积极与共建国家建立起政治互信的纽带关系,拓展与关键性节点国家的国际关系网络,同时因地制宜地施以差异化的策略。加强海事、海商等政策的交流学习,规范国家与地区间的良性政策竞争。
强化规则接入路径。主动对标对表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调整自贸区政策,不断简化外资进入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削减负面清单;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成立多主体多部门协商机制等“软法”载体,打通规则接入与统一路径。
标准提升路径。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技术标准互认。在传统领域以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依托,有效输出质量标准文化,获得全球市场的认同;在新能源、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快科技研发和规则标准布局,推行质量精品战略,加快制定出台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率先树立行业和产业质量标杆;主导制定一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际规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