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LANGUAGES

新闻

新闻直播 要闻 国际 军事 政协 政务 图片 视频

财经

财经 金融 证券 汽车 科技 消费 能源 地产 农业

观点

观点 理论 智库 中国3分钟 中国访谈 中国网评 外媒观察 中国关键词

文化

文化 文创 艺术 时尚 旅游 铁路 悦读 民藏 中医 中国瓷

国情

国情 助残 一带一路 海洋 草原 湾区 联盟 心理 老年

首页> 中国发展门户网> 本网独家>

《河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2022-02-23 11:23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孔令瑶)据水利部官网消息,河北省水利厅对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河北省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在三个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扩大区域评估的适用范围。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均可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有统一管理机构的新区、特色小镇和其他园区可参照执行。二是明确审查权限。规定新建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在“五通一平”前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报水利部审查;其他新建、在建、已建的各级开发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报开发区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三是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经审查同意后,开发区内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编辑:孔令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