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综述

发布时间:2021-06-03 10:22:13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汪晓东 刘毅 林小溪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要强化环保、安全等标准的硬约束,对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执法,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国有企业要带头保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要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014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组织修订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环境保护、环境监管、环境执法上添了一些硬招。稳步推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等工作。”

“我对生态环境保护始终高度关注,对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格外警惕,近年来多次就此作出批示,要求整改查处,其中就包括2014年8月、9月对青海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和木里矿区破坏性开采作出的批示。你们针对问题进行了综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工作时指出,“今后,对这类问题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要等到我们中央的同志批示了才行动。发现问题就要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绝不松手;同时,要举一反三,从根上解决问题,避免同样的问题在其他地方重复发生。”

“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2016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加大环境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任、不作为的问题,都有一些地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的问题,都有环保有关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强制力不够的问题。”

2013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一定要彻底转变观念,就是再也不能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一定要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如果生态环境指标很差,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表面成绩再好看也不行,不说一票否决,但这一票一定要占很大的权重。”

总书记强调:“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真抓就要这样抓,否则就会流于形式。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组织部门、综合经济部门、统计部门、监察部门等都要把这个事情落实好。”

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认真贯彻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要针对决策、执行、监管中的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情形。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重视、加强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合力。”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问责。‘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只有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

总书记严肃指出:“有些地方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被约谈、被曝光,当地党政负责人不但没受处罚,反倒升迁了、重用了,真是咄咄怪事!这种事情决不允许再发生!要狠抓一批反面典型,特别是要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不放,严肃查处,以正视听,以儆效尤。”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了40多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方案,从总体目标、基本理念、主要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保障等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特别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得好、用得好,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总书记强调,制度的刚性和权威必须牢固树立起来,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要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要下大气力抓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反面典型,释放出严加惩处的强烈信号。对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人,凡是需要追责的,必须一追到底,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陕西要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痛定思痛,警钟长鸣,以对党、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履行好职责,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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