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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未来设想
加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
加强顶层设计是确保我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得到全面、系统的保护,并为将来利用发挥作用的基本保障。我国以农业为主的种质资源库起步较早,建设时间长,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源和技术支撑。从全球格局来看,大型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设施都集中在发达国家,除国家经济实力给予的保障外,更体现了这些国家对科技和创新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布局。
与行业部门的种质资源库相比,依托中国科学院建设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是一个集科学研究和战略资源储备的平台。该资源库立足区域自然优势,主要围绕国家在资源、生态、生物技术等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展开研究,以提升国家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赢得参与甚至主导国际计划的主动权,并通过对实物、数据和技术的富集,系统地为行业部门、地方政府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因此,在此基础上应继续坚持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的布局。对于保存的理论和技术相对成熟、保护成效显著的资源类型,要稳定和增强设施库的运行能力。一些由于技术壁垒尚未突破而无法开展大规模保存的资源,也要积极筹划,逐步推进,进而通过长期积累,形成总量优势。分布在我国西南、西北、东北等地的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所和植物园,长期立足于区域优势,在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收集、研究和保藏方面作出了突出的历史功绩,并有丰富的标本馆藏;依托现有基础,统筹布局,它们将能更好地发挥种质资源保藏与研究的“国家队”作用。
目前,我国正在开展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等全国性的大型资源调查项目。除了聚焦既定的科学目标外,也可以加强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系统性采集和保存,促进提升国家在种质资源管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扩大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加强资源评价力度
我国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保藏量已位居世界前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藏体系初步建成,并取得巨大进展。在我国多样的生态系统中仍然蕴藏着尚未认知和亟待保存的种类,这些资源作为自然历史演化的独特产物,具有明显的不可替代性。随着相关学科的发展,以及对生物类群应用价值的不断探索,应继续扩大对野生种质资源的普查和收集力度,巩固我国战略生物资源保藏量的国际领先地位,完善现有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采集保藏,还需要加强对关键物种不同居群/种群的采样和保藏,从资源本底编目式收集向资源储量调查扩充。比如,可依托已经建成的国家级野外台站,将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编目、储量动态变化等指标,纳入野外台站观测的基础数据。此外,应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已收集资源的分子鉴定和定向评价,推动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开放共享,使资源能尽快发挥作用。
完善和出台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相关法规
我国已经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现行立法中未规定惠益分享制度。我国作为《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针对生物种质资源知识产权的形成和保护不足,资源的过度利用、非法贸易、生物剽窃造成资源流失等问题,起草了《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条例(草案)》,明确了生物种质资源/遗传资源获取、出入境和惠益分享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应当尽快推进该条例的出台实施,在保护国家战略生物资源的同时,积极发挥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应用价值。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我国也要承担更多的国际义务和更大的责任担当,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在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时,也要兼顾与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因素。
促进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管理、执法的合作与联动
近年来,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加大了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监管力度。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有力促进了资源的管理和有效保护。可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团队的合作,强化在督察和执法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例如,采用 DNA 条形码技术等,提升种质资源违法行为的鉴别能力与预警能力。
在国门安全方面,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的出入境管理将随着贸易全球化和“一带一路”建设受到更大的关注,应加强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国际执法合作,执法部门与科研实体建立资源出入境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在检验或检疫隔离平台的合作与共建。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将科研用与商业化的种质资源区别管理,简化已丧失活力的遗传资源(如腊叶标本、浸制标本等)的检验检疫程序,加快科研用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入境速度,并减免科研用途生物种质资源关税,以便我国开发利用境外的生物种质资源。
构建合理的人才队伍,确保现有体系的良性运转
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生物多样性研究及战略生物种质资源收藏,然而目前生物资源库馆的人才队伍结构仍不合理,研究队伍断层现象明显。资源收集保藏的技术队伍匮乏、管理队伍知识结构老化的现状,严重制约了现有资源库馆的创新与发展。同时,需要对现行科技评价体系进行深化改革,客观反映生物资源库馆在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以及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的重要作用。通过对绩效考评的优化,为技术支撑人才队伍建设预留发展空间,确保种质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关键性技术人才(如生物经典分类学、资源采集保存人员)得到稳定支持,并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和支撑团队建设的力度。
加大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相关的基础研究攻关和技术标准研制
对野生生物种质资源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技术方法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种质资源收集保藏和评价利用的瓶颈。加强对不同类型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在种质退化或死亡过程的机理研究,为资源的保藏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同时,也要扩大新兴的技术方法(如种子库、超低温保存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应用于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存的实践,为种质资源的有效保存提供新的技术路线。以共性技术的标准规范研制为重要抓手,推动资源质量的建设。
制定公民对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意识的培养计划
生物种质资源普遍存在,对其保护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参与。2021 年 2月,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种质资源知识及其保护应在《行动计划》后续的实施中加以重视和体现,并号召全民共同参与种质资源的保护。例如,在国家大型科普宣传计划中,加大对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公众宣传,鼓励科研院校、动植物园、保护区等更多机构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宣传实践工作,扩大公众对生物种质资源的了解,提升全民对生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构建生态文明价值理念,全面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自 2007 年我国首个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的建成,到万种野生植物种子收集目标的实现,我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面向 2020 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和“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愿景,我国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建议国家尽早启动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Ⅱ期的建设,并加大投入,从而实现从种子到种业的跨越。同时,要夯实现有基础,发展野生生物种质的科学理论,引领野生生物保存技术体系的创新发展,为有效地履行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国生物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李德铢、蔡 杰 、贺 伟、杨湘云,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