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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战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研究员 博导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球经贸形势发生复杂变化等,给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全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疫情阻击战是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主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树牢战略定力,全力攻坚克难,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碳排放强度2020年目标提前完成,现代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美丽中国”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绿色获得感、生态幸福感不断增强。
绿色发展结构调整成效显著
结构调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根本举措,2020年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性调整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结构性问题取得新进展。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国共229家企业6.2亿吨左右粗钢产能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绿色制造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绿色制造体系形成规模。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23.4%,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57.7%。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87万辆,如期完成2020年任务目标。机动车“油换电”和货物运输“公转铁”大力推进。
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成为社会新时尚。节约资源、杜绝浪费、光盘行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已逐渐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新能源汽车不断推广应用。公众绿色低碳出行意愿日益强烈。一次性餐具、购物袋使用率降低,自带环保购物袋购物,快递纸箱包装物的循环利用,消费行为逐渐向环境友好型消费转变。
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目标顺利收官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2020年,全国上下各方面聚焦聚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九项约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目标,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得到根本改善,老百姓享受到了“好气质”红利。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为87.0%,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为1.2%,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O3浓度为1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
碧水保卫战提升了水源涵养能力、流域综合治理能力,有效保障了供水安全等。2020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3.4%,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强化区域协作机制,推动了系统性、区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理。2020年,12个纳入长江流域消劣行动的国控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99.29%存在生态环境问题的“三磷”企业(矿、库)已完成综合整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大幅降低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全面提升入海河流水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为82.3%,同比上升4.4%。
“土十条”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深入推进,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长江经济带自然保护区八类重点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已完成整改问题2315个。
生态修复与保护取得显著成绩
生态修复与保护是筑牢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我国稳步推进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在国土绿化、推进工程、示范创建、强化监管方面取得了系列进展。
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植树造林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功能和效益不断提升。2020年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05亿亩,完成森林抚育1.43亿亩,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
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稳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建设,扎实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逐步被解决,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有效带动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不断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积极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筹备,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了新贡献。
现代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稳步推进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提供了重要动能。2020年3月,《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为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通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通过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效能,大力整顿散乱污企业,加大企业指导帮扶,有效解决了市场竞争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环境守法企业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实施财税、补贴、生态补偿等市场经济政策,基本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动力机制,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180亿元生态补偿资金,推动长江经济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安排10亿元引导资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补偿。
应对气候变化迈进新阶段
气候变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了一系列承诺,积极推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
开启气候治理新征程。我国宣布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并进一步提出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的目标。
实现“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的目标。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2.2%,约为49.7亿吨标准煤,完成了能耗总量控制任务;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所占比重下降1.0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已升至24.5%,推动了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推进碳市场建设降低碳减排成本。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启动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推进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
积极参与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坚持多边主义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一揽子成果,和其他国家一道积极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推进年,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持续深入推进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生态环境风险优控,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全力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