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 让科研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0-08-28 10:15:00  |  来源:中国科学报  |  作者:张平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科研,管理,采购,经费,喀斯玛商城

最近,科技部出台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旨在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的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这份将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暂行规定》,详尽规范了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5类单位和人员在开展有关科学技术活动中出现的数十种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及处理程序。

其中,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面,《暂行规定》明确了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管理失职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私分财政科研资金,科学技术人员在活动实施中提供虚假材料、挪用财政科研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撤销有关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追回结余资金,追回已拨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所得;撤销奖励或荣誉称号,追回奖金;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暂行规定》的出台体现出国家对科学技术活动过程中科研经费使用、监管、规范的高度重视。事实上,在科研资金的使用方面,有过一定程度不符合规范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屡见不鲜,因为科研经费贪腐而入罪获刑的事件也并非孤例。

例如,在2017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就以贪污罪判处套取国家3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的博士生导师徐某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

这些事件暴露出在科学研究活动中,项目管理、经费审批、物资采购、财务报销、信息化等方面具体流程中均存在着一定风险,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者都急需一套规范化的科研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013年,中国科学院尝试运用市场机制的手段来根治科研采购中一直存在的采购难、监管难、核算难等“顽疾”,指导院属企业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其前身“中国科学院科技物资中心”)开发了喀斯玛商城。喀斯玛商城作为国内首家“科研电商”,定位为“科学家自己的采购平台”,面向科研、教育及产业机构,围绕科学研究投入、产出全过程,集交易、管理、资讯、金融为一体,服务于科学研究的全产业链。促进采购管理规范、安全、便捷,满足科研采购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保障性、经济性等国家要求。

平台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及风险防控的要求设计,增设了“审批”“验货”环节,实现了采购全流程闭环管理,保证了采购真实性,符合行业、财务审核和专项审计检查要求,同时全程信息化管理,过程透明、责任明晰、痕迹可溯,达到了阳光采购的要求。

2019年1月11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在其印发的《广东改革工作简报》上,专题报道了广州医科大学“五化”并举破解科研管理体制障碍的有效举措,此报道后被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至省内各高校学习推广。

广州医科大学正是喀斯玛长期深入合作的用户之一,自2018年至今,喀斯玛为广州医科大学定制了有针对性的整体采购管理方案并协助推动实施,全面助力广州医科大深化科研管理“放管服”改革,并得到广东省深改委的高度认可。

喀斯玛商城在广州医科大学科研采购管理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标志着商城的信息化采购管理模式得到了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更表明运用电商模式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相信随着科研平台的广泛使用、全流程信息化的不断深化,以往科研采购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

科研绝非法外之地。但要让科研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我们有必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共同营造一个健康透明的科研生态环境,让那些“无心之过”和“有意为之”再也没有生存的土壤。(作者:张平,喀斯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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