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宁淼:挥发性有机物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治理应精准施策

发布时间:2020-07-09 15:16: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白韵之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生态环境,挥发性有机物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白韵之) 7月7日,围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主要内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环境规划研究所研究员宁淼在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主办、能源基金会和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支持的可持续能源记者之星“青蓝”助成奖暨“新大气治理报道重点、新点与难点”研讨会上,介绍了我国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思路与举措。

她介绍,当前,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臭氧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尤为突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现阶段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收官的重要任务。

她指出,挥发性有机物是当前臭氧生成的主要控制因子,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导致“十三五”空气治理总体改善,但是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的情况。研究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达到2500万吨左右,远超过美国和欧盟水平。我国臭氧污染严重地区,集中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和苏皖鲁豫交界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大的地区。人为源排放中,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占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70%左右,油品储运销过程占交通源排放量的20%左右。此外,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工业无组织排放占60%以上,中小企业普遍无组织排放突出。

我国从“十二五”开始,陆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年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面临臭氧污染严峻的态势,进一步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发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她介绍,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攻坚行动应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清准。治理重点区域是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重点管控对象包括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重点控制物质是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挥发性有机物物质;主要抓手是达标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统一;主要措施包括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管控,大力推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等。

通过攻坚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排放量明显下降,夏季臭氧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6-9悦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1天左右,推动“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省(区、市)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为完成这一目标,方案提出“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十条”的举措。第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第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第三,聚集治污设施“三率”(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效率=废弃收集率×设施投运率×设施去除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第四,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第五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实现减污降耗增效;第六,坚持帮扶执法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第七,完善检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第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治理积极性;第九,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第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考核督察。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贺克斌院士、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陶澍院士、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贾峰、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杨富强、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陆克定、能源基金会中国环境管理项目主任刘欣、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廖晓义等专家在本次系列论坛此前的会议上发言讨论,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专家与长期关注环境治理报道的媒体通过线上会议进行了分享与交流。本次活动由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项目前负责人王欣超主持。

据悉,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项目是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和能源基金会2003年发起的公益项目,旨在搭建能源专家和媒体的对话平台,已开展10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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