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请回答|听说还能无偿居住别人的房子?

发布时间:2020-05-25 10:36: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吴佳潼 董小迪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民法典

   

中国网5月25日讯(记者 董小迪 吴佳潼)2020年全国两会已拉开序幕,民法典草案于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有“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之称。

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将被替代,不再保留。

民法典草案增加“居住权”制度,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草案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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