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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孔令瑶)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在疫情防控期间,乌鲁木齐海关全力保障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积极落实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减免税政策。截至3月31日,乌鲁木齐海关共为新疆红十字会等企业、团体进口的防疫物资办理《征免税证明》72份,货值719.32万美元,包含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助力企业减免税款逾600万元。
据悉,为确保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免税政策落实到位,乌鲁木齐海关第一时间发布了《乌鲁木齐海关进口疫情防控捐赠物资通关和减免税手续办理指南》,对免税进口物资范围、减免税办理手续进行明确和梳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境外捐赠人、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或者国内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防疫物资,并直接向国内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以及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捐赠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