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产防疫物资 企业可先办证后补材料

发布时间:2020-02-25 13:20:56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刘梦雅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记者 刘梦雅)2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介绍维护市场秩序,复工复产的有关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中国网 杨佳/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表示,面对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根据企业的急需提出针对性比较强的措施。

第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人员流动的情况,提出“不见面”办理。这几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在推行网上办理全程电子化。当前又加大了力度,扩大了覆盖面,对包括企业登记注册、食品生产许可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都实行了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第二,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及到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告知承诺的办法。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转产防疫用的一些物资,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现在提出,企业如果具备生产条件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把这些材料补齐,就可以当场办理生产许可证。对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也采取了特殊的办法,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少数企业,特别是低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先发证后检查。有的企业有了生产许可证,但是到了该延期的期限,需要办理延期,可以推迟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针对大量外贸出口企业的复工复产,提出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中国制造业产能有相当一部分出口国际市场,产品执行的是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按照现有的规定是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的。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衔接,挖掘这部分产能的潜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第四,针对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提出审慎异常名录管理。现在全国有一批企业纳入异常名录,受到了一些限制,获得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方面受到影响。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企业只要把该补的补上,该纠正的纠正,市场监管部门就对其进行信用修复,使其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除了这几点之外,市场监管部门还针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其他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帮助企业解决目前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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