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深度贫困歼灭战

发布时间:2020-01-02 12:00:03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李云龙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贫困,地区,扶贫,脱贫,人口

作者:李云龙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表示,2019年全国将有340个左右贫困县摘帽、1000多万人实现脱贫。2019年是脱贫攻坚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攻克“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堡垒,切实改进作风,稳定脱贫攻坚政策,提高脱贫质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基本标准和责任分工,督导推进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加大财政、金融、土地政策、人才、科技的扶贫支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推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财政投入大幅增加。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1260.95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00亿元,增长18.85%,连续4年保持每年200亿元增量,地方各级财政也切实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有助于脱贫的农业、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等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同时,财政部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制定易地扶贫及扶贫捐赠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义务教育保障全面实现。教育部全面实施《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出,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实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以学生为中心的精准化帮扶政策,明确针对性工作举措。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重点人群倾斜,全面、准确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确保应助尽助。对于贫困地区来说,控制辍学现象发生是保障义务教育的关键。教育部确定了374个控辍保学重点监测县,一县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教育部门还在学籍系统与公安部人口信息库、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库比对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

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医疗保障和卫生部门全面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在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并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医疗救助资金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为了提高医疗可及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发布《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备合格医务人员,消除乡村两级机构人员“空白点”,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对贫困人口实行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和重病兜底保障的办法,分类救治。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贫困人口住房保障扎实推进。住建部门认真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2019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这些危房已全部纳入2019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范围,在2019年底前全部开工,并将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中央财政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单列“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增加对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的补助,在全国户均补助1.4万元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

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解决。水利部印发《2019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基本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此后,“全国水利扶贫暨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推进会” 召开,要求将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扶贫头号工程,用超常规举措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精准掌握存在饮水问题的贫困人数,优先安排资金,省级以上的资金安排要实行差异化政策,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资金足额到位。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明确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责任人、服务电话和标志牌,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截至2018年底,全国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人口有104.3万人。就此,水利部编制了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到县到村到户的电子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督促各地解决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协调有关部委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剩余全部中央补助资金76.7亿元,确保2020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打赢深度贫困歼灭战。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的讲话中指出,深度贫困地区是决定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的关键。深度贫困地区是有可能影响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最大短板。近年来,中国政府把深度地区贫困问题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各部门陆续出台40多个配套性文件,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全国共确定334个深度贫困县。2018年-2020年,中央财政投入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达到2140亿元,其中1050亿元用于“三区三州”。2019年中央财政200亿新增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进展顺利,资金到位率超过三年计划的95%,项目完工率超过85%。“三区三州”贫困人口由2018年的172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4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8.2%下降到2%,贫困发生率下降幅度比西部地区平均水平高出3.6个百分点。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并在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下,推动支援省市在受援地大型集中安置点对口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的扶贫车间,助力搬迁群众就业。人社部等发出《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启动大型安置点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聚集,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纳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体系,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搬迁群众。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顺利。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促进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组织引导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强力推进,东部地区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特产品483亿元,中央单位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特产品154亿元。帮扶单位主动购买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有效地实现了贫困地区农民增收,有助于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精准脱贫成效显著。2019年,全国将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340个左右贫困县脱贫摘帽。到2019年底,全国有超过95%的贫困人口脱贫,超过90%的贫困县摘帽。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对已退出贫困县的抽查表明,脱贫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2019年5月中旬,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283个县脱贫摘帽,各地评估检查结果显示,有86.57%的县未发现错退,90.46%的县未发现漏评,81.27%的县既未发现错退又未发现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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