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中国特色核安全之路是如何打造的?

发布时间:2019-09-06 09:58:2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大光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设施,安全观,核材料

李大光 国防大学教授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核工业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新时代,中国核事业进入了安全高效发展的新阶段,中国核安全事业也进入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新时期。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3日发布的《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指出,全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良好,全国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辐射水平与建设前相比没有明显变化,公众个人剂量远低于国家限值。

中国核事业发展如此安全,70年来,中国一直在打造核安全的路上。

一是坚持以科学的核安全观指导中国核事业。

2014年3月24日,世界“第三届核安全峰会”在荷兰海牙举行。习近平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介绍中国核安全措施和成就,阐述中国关于“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的核安全观,呼吁国际社会携手合作,实现核能持久安全和发展,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核安全观”概念的国家。

中国的核安全建设就是坚持以科学的“核安全观”为指导,在核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期间,为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可能的放射性危害的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上的措施的综合。该措施包括:确保核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限制可能的事故后果。

二是始终以安全为前提发展中国的核事业。

原子的发现和核能的开发利用,给人类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极大增强了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同时,核能发展也伴随着安全风险和挑战。因此,中国发展核事业始终以安全为前提,自始至终将核安全放在首位。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事故发生,并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特别重视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辐射危害。

例如,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中国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国运行核电厂、在建核电厂、研究堆和其他重要核设施开展了历时9个多月的综合安全检查。而检查的结果表明,中国核设施在选址时充分考虑了地震、洪水、海啸等影响,由极端自然事件引发核事故的可能性极小。

三是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核安全法律和法规。

切尔诺贝利、福岛核电站事故给国际社会和平利用核能敲响了警钟。核安全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能否可持续发展。因此,多年来我国在核材料的提炼、加工、检测、储存输送、延寿、防护及应急处置环节中,在国家核设施特别是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中,在核武器的贮存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经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核安全法律和法规。

四是借鉴核大国抓好核安全的经验。

西方大国发展核能源及核武器类型多、时间长,在核安全及核应急处置上,积累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为了确保核安全,美国、俄罗斯、法国、日本等国家都有一些有效的做法,如建立国家核安全军民融合式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核安全法律和规章,注重发展军民共享的国家核安全技术资源,拥有充分的经费保障来源,确立高效的核武器安全控制程序,大力推行“军转民”和“民转军”。

五是完善我国核安全运行及建设机制。

建立科学的核安全运行和建设机制,是确保国家核安全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核安全事业进入安全高效发展的新时期。在核安全观引领下,中国逐步构建起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人才支撑、文化引领、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为主体的核安全治理体系,核安全防线更加牢固。近70年来,中国核事业从无到有、持续发展,形成了完备的核工业体系,为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里岛、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事故警钟长鸣,核材料扩散风险在增加,核恐怖主义仍是对国际安全的重大威胁。中国始终把保障核安全作为重要的国家责任,融入核能开发利用全过程,始终以安全为前提发展核事业,按照最严格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始终积极适应核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推动核安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核安全之路。(观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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