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让"全楼埋单"?民法草案定为违法

发布时间:2019-08-24 10:28:01  |  来源:央视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全楼埋单,物业,坠物,狗主人,源头治理

原标题:【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怎么治?】源头治理

央视网消息:我们看到,增加了有关机关的介入以及违法行为的定性,无疑从源头上对高空抛物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全楼埋单”的情况一直饱受争议,草案三审稿中也做出了补充规定。

2018年4月,广州白云区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砸中路过的张女士,导致她高位截瘫。由于找不到狗主人,法院发布公告,向群众征集事发经过和肇事狗主人的线索,但是狗主人依然成谜。无奈之下,张女士将厂房的所有者和住户都告上了法庭。

对于张女士来说,如果找不到具体侵权人,只能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一定的补偿;而对于成为被告的住户来说,也因摊上这一起官司而倍感压力。目前这一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全楼埋单”加补丁:发现“真凶”可追偿

对此,《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一个重要的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是对于“全楼埋单”的一个很重要的补丁。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 石宏:这句话也是为了促使业主之间相互监督,积极举证,真正查清责任人是谁。一旦发现最终的责任人还是他,还是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是说你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非人为高空坠物 物业要承担责任

此外,现在老旧小区日趋增多,一些高空坠物如果实在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物业要不要担责?对此三审稿还增加了一条规定,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也就是说,今后遇到非人为的高空坠物,物业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也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春耀: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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