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全国扫黑办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等4个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0 10:15:00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意见,刑事案件,扫黑,套路贷,软暴力

中国网4月9日讯 全国扫黑办今日在北京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随着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陆续进入起诉、审判环节,对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扫黑办推动制定这4个意见,对于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表示,《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明确了恶势力的具体认定标准,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方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相一致。

姜伟还指出,《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界限, 对“套路贷”犯罪的数额计算、既遂、未遂情形并存时如何处理等影响量刑的问题,以及涉案财产如何处置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同时将实施包括所谓“中介”在内的七类“帮助”“支持”行为的人员作为“套路贷”共同犯罪人处理的条件,实现了对“套路贷”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陈国庆表示,《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涉黑恶财产范围及处理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证依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公安部副部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杜航伟指出,《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软暴力”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客观认定标准,有利于准确认定采用“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具体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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