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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研究项目在京发布最新报告,图为活动现场。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王东海)4月3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研究项目在京发布最新报告:《“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路径及其促进机制研究》和《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重点案例国研究》。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的报告是第一份从中国企业角度分析“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机遇和挑战的报告。来自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国网能源研究院、亚洲开发银行的多位专家对报告进行了点评。
可再生能源发展时间表出炉
《“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路径及其促进机制研究》执行报告认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快速增长的电力需求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投资机会。报告指出,中国参与“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空间大,前景广,且已形成了电力境外工程总包(EPC)、境外建厂、境外并购、境外研发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国际开发合作模式。 其中,EPC是中国对外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方式,2016年占对外承揽工程总数量的80%。
该报告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时间表,建议在2020年之前,中国以参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主,扩大可再生能源项目海外投资的宣传和推广,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在2020-2025年之后,逐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及智慧能源、微电网等项目的应用和推广,着力提高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区域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市场参与度与市场认可度。中国企业应重点抓住新亚欧大陆桥、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及中非合作机制等三个100GW级别的重点可再生能源市场开发的战略性发展机遇,以光伏、风电为主线,积极开发生物质、地热能项目。
报告提出了规划先行,加强国际交流,推进跨境联合研究、联合咨询,创新合作模式和融资模式等政策建议。
东盟具备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
《东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及重点案例国研究》执行报告指出,东盟十国能源需求在过去17年里增长了73%,未来25年仍将保持年均2%以上的增长速度,高于1%的全球平均水平。目前,化石能源仍然是东盟国家最主要的能源,化石能源消费占比74%左右,而可再生能源消费仅占6%。自2000年开始,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扩大,而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占比基本保持不变。
该报告指出,东盟有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以印尼为例,该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和资源量最为丰富,水能、地热、生物质能资源量均位列东盟第一,地热资源更是占据全球地热资源总量的40%。风力资源主要集中在越南、老挝、泰国及部分沿海地区,其中越南资源最为丰富。东盟国家的太阳能资源同样十分丰富。从经济潜力的角度来看,东盟国家迎来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良好时机。
报告强调东盟国家需要加强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手段的综合使用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首先,需要加强国家的顶层设计,包括在适当时机引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促进绿色证书交易市场的建立。其次,需要建立起配套的可再生能源激励政策,同时也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可再生能源产业融资能力。
报告同时强调,由于东盟各国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区域内能源资源分布不均,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的制定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建议能源开发应重点以开放电源投资和解决无电人口为主。
报告对越南和印尼进行了重点案例分析。报告认为越南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中国可在电源建设、技术合作、电网互联互通等方面与之加强合作,应将风电作为重点投资方向。而印尼岛屿众多,各类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均较好,中国可在基础研究、能源可及、电源建设等方面与之加强合作,将海岛多能互补作为重点投资方向。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高级顾问杨富强指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中国政府及企业应发挥其在新能源制造业、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帮助沿线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在这些国家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不仅有利于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环境和民众身体健康,加速能源结构转型,还有利于中国打造“一带一路”良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