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民营环保企业是创新发展的生力军

发布时间:2019-03-14 16:13:51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董战峰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民营环保企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作者:董战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就民营经济发声,重申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强调要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民营环保企业在环保产业中具有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以服务的心态主动解决好当前民营环保企业面临的融资难、政策少、不公平等问题,积极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落实利好政策,鼓励创新升级,给民营环保企业家以信心,充分发挥好民营环保企业力量。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主体之一,要始终坚持落实好“两个毫不动摇”。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造市场活力、拉动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也是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先行实践者,以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之一。2018年习近平在东北三省考察时强调,党中央历来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民营企业参与生态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机遇,是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创新发展的生力军。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战役打响,民营环保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到认识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构建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民营经济参与生态治理创造了必要条件。加快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经济,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民营经济参与生态治理指明了方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为民营经济参与生态治理创造了市场空间。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出台实施为民营环保企业参与生态治理带来新的机遇。生态环境治理对从业企业在统筹规划、方案设计、科技攻坚、项目运作、组织实施、运营管理等方面要求更高,民营企业凭借其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不断深入创新实用性技术的革新意识、快速适应市场的丰富经验、灵活的项目运作与管理机制,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不断加大设施投资和研发投入,积极探索协同治理、产业融合等模式创新。

环保行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较高,在环保技术创新研发和环保产业升级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但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尚未充分释放。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数量占到环保企业总数的77%,营业收入占到66%,吸纳就业人数占到72%。2017年,主营业务涉及环保的119家A股上市企业中,民营资本控股企业占总数量的60.5%,营业收入占到32.8%,固定资产占到28.9%,吸纳就业人数占到33.0%。积极引导具备开拓精神、创新意识,机制灵活、市场适应性强、转型发展快的民营企业参与生态治理,对将生态治理需求切实转化为市场需求,带动环保产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截止到2018年11月底,我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440个落地实施项目中,民营社会资本承接189项,占比43%;投资1800亿元,占比35%。2017年,主营业务涉及环保的119家A股上市企业中,民营环保A股上市企业研发累计投入占环保A股上市企业累计总投入的45.8%,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占比达到36.2%。民营企业在生态环境部环境服务业试点主体中占比为66%。

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并未充分释放,主要体现为:首先,生态治理项目规划设计不足。地方政府普遍对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理解不够,仍然按照传统思维开展水、气、渣等单要素环境治理,未考虑统筹实施生态治理项目,生态改善效果难以保障。其次,生态治理项目启动和推进缓慢。生态治理项目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在财政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生态治理项目往往被搁置,投资需求与实际资金供给不匹配,生态治理潜在市场难以转化成现实市场。

民营环保类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营商环境和利好政策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展与政策执行中依然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现象,很多优质项目资源流向国有企业。一是政府偏好选择国资企业参与生态治理。地方政府从企业责任担当、风险管控等角度考虑,更偏向融资能力强、信誉相对好、资源丰富的国有企业,而对专业技术强、生产效率高、综合成本低的民营经济重视不够,造成国企民企不公平竞争。二是资质等市场歧视多,民营企业实际享受红利少。国家在投资审核方面对民企要求比较严,资源主要向国企和央企倾斜,而民企实际享受到的市场红利收益较少,导致民营企业在项目审核、政策申请、资金扶持等方面均面临一定困难。三是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企业通常缺乏合理抵押物,难以获得金融政策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渠道不畅,投资回报机制难以持续稳定。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分析对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时,也直言不讳到“实体经济困难较多,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缓解,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还有差距”。四是没有建立平等的合作关系。政府和民营环保企业地位不对等,部分地方政府利用自身强势地位,在项目谈判中使民营环保企业接受较低的成交价格、较差的付款条件;在项目实施中要求民营环保企业垫资建设,甚至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积极完善市场机制、提供利好政策环境,把大力发展环保民营经济作为加快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关键。促进环保行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抓好完善市场机制、提供良好政策环境。首先,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政策环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国有、外资、民企的标签化,为各种类型经济提供公平发展环境,加快相关问题清单梳理,通过改革逐步解决民营经济当前所遇到的问题。其次要为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融资环境,鼓励商业银行以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绿色信贷方式,推进解决环境行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加强环境领域PPP模式规范化健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扶持民营企业的纾困基金和政策性担保基金,缓解当前阶段性融资困境,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保障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民营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引入国资企业,结合多方技术、工程、资本、设备等优势实现互补;督促地方政府尽快解决环境服务费用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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