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形势使然

发布时间:2019-02-26 09:54:13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周宏春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农村,农业,发展,工作,农民

作者: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对“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文件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适应了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的需要。

推进“三农”工作意义重大。从2003年起的16个中央一号文件,将“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体现党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亿万农民的深切关怀。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矛盾的必然要求。推进“三农”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文件的指导性、针对性、前瞻性非常强。

推进“三农”工作,也面临诸多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难点在“三农”。在宏观上,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风险和困难明显增多,要求发挥“三农”这个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因此,必须集中力量攻坚,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在微观上,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如乡村振兴“人、地、钱”瓶颈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六个突出”成抓手

一是突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眼于稳市场、保供给,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粮食产量;着眼于稳就业、促增收,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挖掘农村就业潜力,为农民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着眼于稳政策、促改革,在稳定农村基本政策基础上,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着眼于稳社会、促和谐,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二是突出乡村振兴战略总抓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明确阶段性工作,力求一年一个新进展,不断增强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是突出硬任务抓落实。把工作重心、投入保障、政策供给,向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聚焦,细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这是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

四是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方针,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是突出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六是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细化实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安排,并与政绩考核联系在一起。

五项重点任务须完成

一要打赢脱贫攻坚战,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任务,是重中之重、急中之急。要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啃这块“硬骨头”;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薄弱环节,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产业扶贫可以提供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也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衔接点。

二要抓好粮食生产。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抓好粮食生产;稳面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制度,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稳产量,要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

三要增加农民收入。到2020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硬指标。保持农民增收势头,必须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必须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重点抓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注重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确保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五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是城乡差距的最直观表现,也是民生痛点。因此,要加强饮水、道路、用电、住房、物流、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生态宜居乡村。

农业农村发展,全面振兴是关键。要持续优化农业结构,抓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工作,把握好去库存节奏,增加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行绿色种养、生态循环的生产方式,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在2018年农药和化肥使用量“两个负增长”的基础上持续加以推进,并不断推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扩大轮作休耕试点;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和安全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测、追溯和监管体系,形成优胜劣汰、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农业发展格局。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这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扶持小农户发展政策,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率和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

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

土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头戏”。要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进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到农户手中,让农民吃“定心丸”,今后要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处理好、化解好遗留问题,研究出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配套政策,以确保政策的衔接和平稳过渡,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宣布的战略决策。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等制度改革。总结四年的试点经验,巩固扩大改革成果。目前,我国农村出现很多的“空心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要组织开展相关调查,摸清家底,并探索盘活这些闲置资源利用的可行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农村农业发展的“四个优先”:一是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优先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把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地党政班子,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打造一支“一懂两爱”的“三农”工作队伍。二是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要破除阻碍要素城乡流动、平等交换体制机制障碍,改变资源要素向城市单向流动格局,引导和支持土地、人才、资金、技术及科技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三是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的比例,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取之于农,用之于城”问题,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不断增加。四是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让农民在农村就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使农民能够过上像城里人一样的日子。改变“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把“四个优先”要求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并且与政绩联系起来,层层落实责任,动真格、见实效、能考核,使农村农业优先切实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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