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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于文静)2018年,我国在河湖管理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国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四级湖长2.4万名,设立村级河长93万多名、村级湖长3.3万名,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初步形成,河湖健康有了守护人。
记者15日从水利部了解到,2018年6月底我国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任务,年底完成全面建立湖长制任务。各地积极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江苏、浙江等地探索开展了“生态河湖”“美丽河湖”等行动,打造了河湖管理保护的新样板。广东、安徽等省份以总河长令形式,高位推动“清四乱”工作,即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取得明显成效。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15日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今后要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
水利部要求,在江河湖泊监管方面,要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既管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又管好河道湖泊中的水体。在对“盆”的监管上,集中力量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在对“水”的监管上,压实河长湖长主体责任,建章立制、科学施策,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