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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经营乱象,监管层提出统一规范要求和监管标准。2018年最后一个工作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指导意见》。意见称,根据风险外溢程度和风险管理需求的不同,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规范不搞“一刀切”,给予充分的过渡期。
异地非持牌机构是指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异地拥有固定营业场所或配备专门人员,实质开展经营性业务或为相关业务提供后台服务的机构。
意见要求,按照“坚守定位、风险为本、分类施策及新老划断”的原则,对异地非持牌机构进行稳妥有序的清理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异地机构的管理,根据本行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能力。充分考虑不同类型机构差异,对异地非持牌机构的规范不搞“一刀切”,给予充分的过渡期,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有计划、分步骤整改。
意见明确,对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的整改安排一年的过渡期。对于一年内完成整改确有困难的,经法人监管机构同意,整改时限可适当后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