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第三批共30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该批名单包括26家用人单位和4个自然人,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