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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的第一天,新个税法如期全面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为纳税人派发新年减税礼包。伴随新的一年的到来,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也将拉开序幕。在2019减税路径图上,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将共同发力,制造业和小微企业减轻税负成重点,小微企业、科技初创企业还将迎来普惠性税收减免。
2019年1月1日起,个税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已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使用。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正是新的一年里我国减税“大礼包”中的一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9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2018年12月27日至28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释放出减税降费的明确信号。
财政部部长刘昆指出,2019年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具体而言,将实行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同时,刘昆表示,还将“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具体包括:清理规范地方收费项目,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收费项目清单“一张网”建设,健全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还在完善税收制度方面提出,深化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加简洁、中性、公平的增值税制度。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新年贺词中说,要确保把个人所得税改革红利送到千家万户。他还表示,新的一年里,将继续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得感。
回顾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国大力实施减税降费。包括下调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退还部分企业期末留抵税额,扩大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出台新的支持研发创新的税收政策,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部方面此前指出,预计2018年全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将超1.3万亿元。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减税降费降成本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税收作为经济政策中重要的调控手段,可以改变商品、服务和要素的相对价格,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
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实行结构性减税的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同时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及优化。
展望2019年的减税举措,李旭红认为,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可以作为减税降费的重要切入点,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为实体经济及制造业减负;建立健全规范的留抵退税制度,完善现代增值税制度,减轻纳税人资金成本的占用;进一步打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避免税负沉淀。
此外,还应该加强创新驱动税收激励,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为企业注入新能量,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驶入“快车道”。她指出,在税制的安排上,应精准落实创新优惠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还可以继续完善及优化人力资本及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政策,促进我国科技创新提质升级,并进一步着力于新动能。
“当然,普惠式的减税还应继续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通过对于初创型、种子型小微企业的减免税,促使企业在创新中谋求企业及国家的发展,在发展中巩固创新成果的转化”,李旭红指出,可以预期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将发挥更显现的积极效应。
“无疑,大规模减税降费可以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从而更好地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市场活力的充分释放创造良好的环境。”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