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3—5年基本普及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

发布时间:2018-12-25 15:11:59  |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潘虹旭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影视教育,中小学生,指导意见

为充分发挥优秀影片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教育部、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基本普及,形式多样、资源丰富、常态开展的中小学影视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活动时间得到切实落实,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优秀影片得到充分保障,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社会观影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浓厚氛围。

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

《指导意见》强调,要把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使观看优秀影片成为每名中小学生的必修内容,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

建立少年儿童影片资源库

要注重遴选思想性、艺术性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的优秀影片,推荐给中小学生观看。国家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要加强电影数字平台儿童专区建设,定期向影视制片机构征集优秀影片,建立少年儿童影片资源库,提供给农村、社区和校园院线进行放映。

改善学生观影条件 拓展学生观影渠道

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依托现有礼堂、阶梯教室等改扩建放映场地,利用原有电教设施或购置专门放映设备,为学生观影提供良好环境。

各地宣传部门要积极实施中小学生观影普惠计划,推动当地影片放映机构创造条件为城市中小学生开设电影专场,精心组织观影活动。要组织农村放映队深入农村中小学校进行电影放映,实现农村学生免费观影活动全覆盖。

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影视从业人员 不盲目追星

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园影视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校园影视文化氛围,让中小学生在看电影、评电影、拍电影、演电影中收获体会和成长。要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学习影视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先进人物和美好事物,正确看待影视从业人员,不盲目追星。要结合中小学校影视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将电影放映、电影理论、电影鉴赏、微电影创作等专业知识纳入中小学德育和校外教育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坚持公益性原则 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服务

《指导意见》要求,要对各类影视教育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传播正能量。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学校开展影视教育活动,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服务。同时,要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目标考核和效果评价,将结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央视记者 潘虹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