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贫规划推动中国全面脱贫

发布时间:2018-12-14 14:56:49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李云龙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贫困,脱贫,地区,中国,规划

作者:李云龙,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巨额资金,持续开展以农村扶贫开发为中心的减贫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有效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显著改善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为人类减贫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中国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减贫成就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最显著标志。中国政府近日发表的《改革开放4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步》白皮书对此给与充分肯定。

实施减贫规划是中国扶贫工作的重要经验。1994年颁布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一个减贫规划。《计划》提出,从1994年到2000 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国农村八千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按照《计划》要求,中国政府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支持贫困地区群众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贫困地区重点发展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业、运销业以及能够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2000年,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减少到30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左右,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648元增加到1337元,年均增长12.8%。除了少数社会保障对象和生活在自然环境恶劣地区的特困人口,以及部分残疾人以外,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持续推进减贫事业。2001年和2011年,中国政府相继制定了两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绘制了扶贫脱贫蓝图。《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要求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这个文件最大的亮点是把解决了温饱问题、但生活尚不富裕的广大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政府扶贫范围。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自然条件恶劣、经济社会发展严重落后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战场。中央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实行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国家在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当地配套资金。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和新兴产业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

2016年印发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绘制全面脱贫蓝图。经过多年努力,中国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中西部一些地区贫困人口规模依然较大,剩下的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要采取超常规举措,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国政府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脱贫形式,如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易地搬迁脱贫、加强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等,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到2017年底,中国贫困人口减少到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1%。

2018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规划了脱贫攻坚任务的实现路径。《意见》把深度贫困地区确定为脱贫攻坚的重点,要求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着力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意见》要求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加大各种脱贫措施的实施力度,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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