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意见细化服务民企措施

发布时间:2018-12-10 11:02:21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卢志坚  |  责任编辑:刘芳奇
关键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办案,服务保障,职能作用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管莹)“非常感谢江苏省三级检察机关一直以来对阿里巴巴发展过程中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精准办案之外,还主动加强与企业沟通,做好案件处理的后半篇文章,积极追求保障民营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效果。”12月6日,在江苏省检察院召开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应邀参会的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总监连斌有感而发。

当天,江苏省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具体的服务和保障措施,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提供了具体办案和监督指引。

江苏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2016年以来,共办结危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1897件。各级检察机关精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涉案企业或其骨干人员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从宽惩处。2016年至2018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或其工作人员不起诉380人。(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