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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李易)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文化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明确提出鼓励社会需求稳定、具有可经营性、能够实现按效付费、公共属性较强的文化项目采用PPP模式,并提出将确定一批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先行区,为区内文化PPP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从推广领域、项目运作、政策保障、风险防范等方面,对文化领域PPP项目实施提出要求。
在推广领域方面,《意见》具体指出侧重具有一定收益性的文化产业集聚发展、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促进文化和旅游、农业、科技、体育、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文化项目。
在规范项目运作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文化、财政部门规范项目运作、优化回报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其中,特别提出要规范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禁突破财政承受能力上项目,严禁变相举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在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明确指出,要为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和项目落地提供多方位的支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的PPP工作协调机制;优化资金投入方式,推动具备条件的财政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丰富金融支持手段,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PPP项目灵活运用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文化领域PPP模式未来发展方向。鼓励有文化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参与文化PPP项目长期运营,积极培育文化领域专业运营商,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和上市公司。优化文化PPP项目的回报机制,在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项目的市场价值,提高社会资本投入的积极性。加快组建文化PPP基金,解决PPP项目落地的融资问题。《意见》还提出,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将联合确定一批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先行区,区内文化PPP项目可优先享受政策支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出台后,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从文件的背景、内容、特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产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在文化领域推广PPP模式有助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文化供给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为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企业进入文化领域拓宽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助于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弥补文化建设中政府投入的不足;有利于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产业发展司负责人强调,推进文化PPP项目要坚持规范运作,守住底线。要注重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搞一哄而上。各地政府要认真评估本地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严格入库审核把关,坚决避免违规负债、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情形。各类社会资本要严格遵守国家对PPP的有关要求,充分做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设计出良好的运作模式,提高项目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