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

发布时间:2018-11-14 11:36:01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胡志中  |  责任编辑:刘芳奇
关键词:证照分离,证,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中青在线

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有变
  山西“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开

本报太原11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志中)“减证”促“简政”,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减证放权”。11月13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证照分离”改革目前已在全省推开。

“证”和“照”究竟是什么关系?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经营凭证。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的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就是改革目的所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表示,山西于11月10日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将采取4种管理方式。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改审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三是简化审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四是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

据了解,这次“证照分离”改革首批选定106项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两项,改为备案管理1项,实行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4项。共有23个省直部门对106个行政许可事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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