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首歌被要求从KTV下架

发布时间:2018-11-07 11:02:34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喻智晓
关键词:KTV,公告,音乐电视,删除,权利人

中国音集协:不下架恐面临侵权诉讼 对KTV曲库影响有限

喜欢去KTV唱歌的你,最近有没有发现部分KTV的点歌系统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详经常唱的歌不见了?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发出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或者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这也就意味着,曾经KTV里你的拿手曲目,可能无法再唱了。

6000余首歌曲被要求下架

10月22日,音集协在官方网站发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同时亦通过快递方式向各地行业协会及会员单位发出纸质版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音集协在2018年已协助缴费卡拉OK经营场所处理了千余起被诉侵权案件。为降低已获音集协许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公告要求所有卡拉OK终端生产商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将公告附件中所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尽数删除,未接到书面通知前勿重新上传;向音集协缴费的卡拉OK经营者,亦请删除各本地服务器上所列明的涉及本次事件的音乐电视作品,未接到书面通知请勿重新使用;如在2018年11月1日起凡因未删除公告附件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公告中,音集协并未明确说明需要下架的音乐电视作品因涉及什么诉讼而下架。根据附件内容,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版本的作品多达3800余首,其中绝大多数是粤语歌,包括陈奕迅的《十年》《K歌之王》《明年今日》《十面埋伏》等热门金曲。此外,张惠妹的《听海》《我可以抱你吗》、邓紫棋的《泡沫》、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等热唱曲目亦在列。

此次删除歌曲对曲库影响有限

音集协在其官网回应称,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为解决在实践中KTV经营者难以一一获得海量权利人授权的实际问题,经国家版权局批准,音集协于2008年依法成立,作为我国唯一管理音像权利人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集协同时也接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委托,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向KTV行业收取著作权使用费。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

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规定,通知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公司已经陆续向KTV经营者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即将提起侵权诉讼,KTV经营者如果不予以删除,将面临着诉讼赔偿的风险,会给自己的经营带来损失。因此,音集协本次通知删歌势在必行、不得不为。

音集协表示,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15万首以上,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应对:有店家下架作品 有店家观望

“不能播公告上的歌,我们利益肯定有损失。”广州另一家连锁KTV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向中国音集协缴纳的使用费是按年度收取的。目前2018年还剩两个月没过完,如果音乐电视作品下架维持到年底,经营者将无法享受完整的缴费后用歌保障服务。

“有的企业可能会听话下架所有歌曲,但我相信不少企业会观望。”一名KTV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歌曲下架会让顾客感到不快,不排除部分经营者仍坚持歌曲不下架,等到有进一步法律行动时再决定如何应对。

“好端端一直在用的歌,怎么忽然间就不能用了?”多名广州KTV经营者对此表示困惑,特别是关注涉事音乐电视作品为何“涉诉”。记者11月1日联系到中国音集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协会已在指导国内KTV企业应对音乐电视作品下架,具体的下架原因以协会发布在官网的公告为准。

综合澎湃新闻、浙江在线报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