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8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扶贫开发是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关乎贫困群众迈入小康社会的实事。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十八洞村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时提出精准扶贫的理念,为脱贫攻坚找到了一把“金钥匙”。
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设立“扶贫日”,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是国家持续向贫困宣战的重要举措,也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从1986年开始,中国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工作,《“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是中国扶贫开发历史上第一个国家专项五年规划,具有标志性意义。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针确立以来,各地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有针对性地实施了“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产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各地的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案例,作出了重大贡献。
十八大以来的脱贫攻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生动写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是扶贫理念的重大创新,“六个精准”是基本要求,“五个一批”是根本途径,“四个问题”是关键环节,充分体现了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战略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方法论。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已有了“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有了制度安排,也有了“攻坚力量”: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绘蓝图、明责任、定路径、建机制,脱贫攻坚奋力推进,贫困群众有了“造血功能”,特色项目百花齐放,金融扶贫闯出新路,企业下乡携手脱贫……在脱贫攻坚实践中,各地的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加强领导是条件,群众脱贫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前提,合力攻坚是动力,基础设施要先行,持续发展靠产业。这些经验弥足珍贵,可为国际上欠发达地区的减贫事业提供借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几代人追求的梦想。党中央作出了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庄严承诺。实现这一承诺,唯有举全党全国之力,一鼓作气、迎难而上,才能脱真贫、真脱贫,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