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巴拿马共和国海事局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有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8-08-24 16:03:41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合作,领域,双方,中巴,一带一路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 巴拿马是传统海运大国,其旗下注册拥有的商船船队(总吨位)规模居世界首位。中巴两国也同为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2017年11月,中巴双方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拿马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简称《中巴海运协定》),同意进一步加强在海运和海事领域的深度合作,并达成了签署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意向。此后,经过几个月的密切沟通与磋商,双方就备忘录文本达成一致。

8月初,李小鹏部长率团访问巴拿马,巴雷拉总统与李小鹏部长一行举行了会谈。中巴双方草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巴拿马共和国海事局海事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本备忘录是落实《中巴海运协定》的具体行动,旨在推动双方在海上事务的互利务实合作,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共同着手构建海事合作框架,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在港口国监督领域,互通港口国监督的信息,加强港口国事务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港口国监督检查人员经验交流机制;在海上环境保护领域,深化防止船舶油类、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及防备与应急和船舶压载水管理方面的合作;共同促进和便利双方之间的海上运输;在航海保障领域,促进航海保障能力建设,促进电子海图、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在海员培训和发证领域,加强海员管理政策的交流,建立海员证书核验的合作机制,促进海事教育和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双方海员素质;在海上事故调查领域,互通船舶事故信息并提供帮助,与事故调查部门开展合作,共享海上安全管理信息及海上事故调查知识,开展海上事故调查能力建设;在通航管理领域,开展船舶交通服务、通信、搜救等方面的合作;在船舶证书互认领域,推动互认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文书,同时还将开展其他领域合作。

根据《中巴海运协定》,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全面拓展在海运、海事、港口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深度合作,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巴互联互通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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