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发布时间:2018-08-09 10:31:4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刘晨曦
关键词:征关税,关税税则,原产,进口商品,8月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中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的商品作适当调整后,自2018年8月23日12时01分起实施加征25%的关税。

 

根据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意见,为最大限度保护国内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对征税商品清单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商品范围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为准。

 

  其他事项仍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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