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承诺:机票退改签不加收费用

发布时间:2018-06-08 13:45:19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作者:李超  |  责任编辑:刘芳奇
关键词:机票销售,互联网,平台,消保,航空公司

6月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对15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及航空公司的约谈情况通报。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承诺,在平台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展示机票退改签规则,并承诺自营及代理商的机票退改签收费与航空公司相关政策保持一致、不加收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将建立更为严格的代理商经营规则,对违规操作的代理人坚决予以清退。

据了解,互联网平台此前存在捆绑销售产品的情况,例如将机票与酒店代金券、贵宾休息室、航意险、延误险、快速安检等费用放在一起,购票时默认全部选中,不特意点开取消就会多花冤枉钱。本次受约谈平台承诺对此全部解绑,还消费者选择权。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承诺并不只局限于江苏,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效。

4月24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调查中发现民航业机票销售普遍存在退改签费用整体较高、各经营者退改政策相差较大、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国家退改标准缺失等共性问题。调查涉及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等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以及南方航空、东方航空等8家国内规模较大的航空公司。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飞机票退改签费用过高、特价机票不得退改签、没有充分告知消费者退改签收费标准等行为,有利用经营者优势地位,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之嫌,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存在违约损失约定过高的情形。在约谈中,消保委就有关涉嫌侵权事项改进提出建议:一方面,化解退改签费率畸高难题,施行差异化的、合理的机票退改签阶梯费率。另一方面,打破特价机票一律不得退改签的“三不得”行规。

双方分歧在于,航空公司认为消费者享受了特别优惠的购票价格,就必须让渡出机票退改签的权利作为对价。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无论是全价票还是折扣票,都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将要求各家航空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对江苏省消保委的建议给予明确答复,积极推进现有民用航空业售票系统的优化,并联合主管部门共促民用航空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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