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颁布村级组织选举"十条禁令" 抵制村霸、宗族恶势力

发布时间:2018-05-30 15:54:35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刘晨曦
关键词:村级组织,恶势力,换届选举,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

中国网5月30日讯 近日,厦门下发《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为换届选举工作颁布“十条禁令”;同时出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原则、对象等问题。

通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厦门市将就有关规定进行宣传,坚决抵制贿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还将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严禁以砸毁或抢夺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利用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发送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传播不实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针对选举中的不正当行为,通知规定:严禁编造、传播谣言,或利用虚构证据等行为诬告陷害或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等不正当行为;严禁以送钱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选票、贿选等非法行为。

在选举程序上,厦门市将推行“全程签字”制,对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担任监督员或观察员,加强对换届选举的监督。全面推行镇(街、场)党(工)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竞选人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

此外,禁令还规定: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前任人员在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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