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美在WTO回应只为符合程序要求 尚无任何双边谈判

发布时间:2018-04-19 16:07:3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闻  |  责任编辑:刘晨曦
关键词:美方,301条款,双边谈判,世贸组织,商务部新闻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中国网 孙宇 摄)

中国网财经4月19日讯 商务部于今日上午10时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我们注意到昨天晚上有媒体报道,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美国表示愿意与中方就“232”措施和“301”调查项下的征税建议,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请问这一消息是否属实?另外,有分析认为这是美方态度的一种缓和,请问该如何理解?另外,中美双方是否会就此进入谈判阶段?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我们已经注意到有关报道,有些解读不符合事实。美方依据其国内法,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232”条款调查并采取征税的措施,发起“301条款”调查并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的建议清单,严重背离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中方分别于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将美方301征税建议措施和232征税措施诉诸世贸组织。磋商是争端解决诉讼中的必经程序,按照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美方应当在收到中方磋商要求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

4月13日,美国常驻世贸组织大使致函我常驻世贸组织大使,表示愿就中方上述诉美案件进行磋商,美方此举只是满足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中方诉求的程序性要求。中方将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推进对美方的诉讼。

我想强调的是,美方依据其“301条款”,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的措施,完全抛弃了多边规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行径。目前,双方尚未就美国“301条款”调查和美国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问题进行任何双边谈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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