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蔡琛:应将地方隐性债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发布时间:2018-04-19 13:04:05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殷晓霞  |  责任编辑:殷晓霞
关键词:马蔡琛,地方,隐性债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殷晓霞)近日,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科学》杂志主办的主题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专题沙龙在北京举行。“中国政府的地方隐性债务的治理如果从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角度思考就会出问题,而是应该把它纳入法制化轨道。”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蔡琛在讨论中表示。

马蔡琛指出,首先,中国现有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完善,特别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是地方债务不断出现的体制原因。他指出,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把所得税逐渐划为共享以后,地方政府突破原有的途径去寻求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其次,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业从严格分业走向混业经营后,各种金融工具创新不断涌现,使得金融风险财政化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隐形化。最近发布的监管文件强调监管要利用“穿透原则”,说明了对债务进行管理和管控的技术难度正在加大。

再次,地方财政风险日益呈现中央化状态,即地方财政风险向更高层级政府转移。其原因与我国单一制的治理结构有关,这种结构更像企业治理中总分公司的结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它产生的所有负债最后都向总公司转移。而联邦制是母子公司结构,必要时子公司可以宣布破产。

此外,他指出,我们管理手段的缺乏,如国家资产负债表等管理工具的缺位,也会造成地方债务的产生。

马蔡琛认为白居易《无名税》中提到,“国家定两税,本意在爱人。……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此处指的是无偿性、强制性,还是固定性、法制性?他认为是法制性。所以,中国政府的地方隐性债务的治理如果从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角度思考就会出问题,而是应该把它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