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北麟:如何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8-04-17 09:59:33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刘梦雅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封北麟,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深化改革,综合治理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记者 刘梦雅)4月3日,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科学》杂志主办的主题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专题沙龙在北京举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封北麟称,“要采取深化改革、综合治理的思路来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管理。”

封北麟指出,从务实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一类隐性债务。这类隐性债务是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法规及其政策约束,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安排复杂的交易结构,嵌套多层的债权债务关系来达到隐藏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实际融资目的形成的债务。第二类为二类隐性债务,是政府出于道义责任,迫于公众对政府的预期及其角色的理解而承担的政府支出责任和义务。这类隐性债务是无法规避的。

封北麟表示,隐性债务之所以引起高度重视,是其具有隐匿、缺少统计分析,难以估计的特点,增加了管理难度。在确定隐性债务规模时,需要对一、二类隐性负债进行区别分析,对于一类隐性债务规模的估计可以从两个视角来推断。第一个视角是通过比较国际和国内关于政府债务余额的统计数据来做推断。第二个视角则是从隐性债务资金来源的角度和数据进行推断。

他认为,“我国在治理地方政府债务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当前隐性债务的风险仍在政府可控范围内。”

第一,从宏观基本面来看。一类隐性负债主要投资于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改善地区的投资环境,推动财政金融可持续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是良性债务,财政风险可控。二类隐性债务随着落后产能、僵尸企业处置力度的加大,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的提升,负债总体也会出现改善,目前在财政的可承受范围内。

第二,从微观市场来看,到目前为止,资管计划出现实质性违约的比例很低,地方国企债券的违约率总体也偏低,隐性债务的违约风险不大。

第三,从监管政策层面来看,监管政策给市场设定了合理的过渡期,未来一类隐性负债的规模将会不断缩小。随着宏观审慎政策的强化,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能力总体上升,抗风险能力也会有所提升。随着国有企业混合制改革的推进,地方国企的公司治理能力、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也会不断增强。

封北麟还指出,隐性债务的结构性风险应被高度关注。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第一是区域结构性的风险。由于一些省份目前债务率较高,且仍未摆脱经济发展困境,本身偿债能力弱,应对隐性债务事件的能力低,风险相对较高。

第二是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同业融资业务在监管强化的条件下,面临的经营风险比较高,转化而来的财政救助风险也会相对较大。

第三是PPP项目的杠杆风险。我国当前的PPP模式主要还是政府融资的手段,PPP的规范化运作与功能开发有待进一步提升。

封北麟认为,面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政府既应高度重视,也要避免盲目恐慌,要采取一种深化改革、综合治理的思路来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的管理。一些地方政府的“合理”变相举债可以视为一种融资模式创新,采取更为包容的态度让其按照市场规律自主选择融资方式。但要做好相关的统计分析、信息披露以及风险评估和预警,让其阳光化、规范化,它的风险可控。二类隐性债务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对它的治理需要通过长期综合调理,深化改革来实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