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17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调增10.4%

发布时间:2017-11-01 14:28:13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金慧慧  |  责任编辑:孔令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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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人社部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情况。中国网记者金慧慧摄

中国网11月1日讯(记者金慧慧)人社部政策研究司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卢爱红在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4%。

卢爱红指出,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今天,湖北也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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