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九大报告:乡村振兴战略描绘农村发展新蓝图

发布时间:2017-10-26 16:47:49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李云龙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十九大报告,乡村振兴,农村,发展,新蓝图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振兴乡村,使农业强大、农村美丽、农民富裕。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也为新时代条件下农村事业的发展勾勒出宏伟蓝图。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我们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立政之本则存乎农。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发展始终关乎社会发展,国家命运,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多年来,我们党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奋力推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迅速,成果显著。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连续4年达到1.2万亿斤以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迅速,迈上生产结构更顺、产业结构更优、区域结构更合理的新台阶。农民收入增长明显,农民的钱袋子不断鼓起来。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1.2万元,广大农民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农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新进展,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3年至2016年,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由9899万人减少至4335万人,年均减少1391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至4.5%,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我们党始终重视农业、牵挂农民、关注农村的为民情怀。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农民收入得到显著增长,农村面貌发生巨大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均获得新突破,农业、农村工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和提质增效转变。另一方面,由于欠账较多,基础薄弱,我国仍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的挑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大以来,城乡差距不断缩小,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2012年增长39.3%,实际增长28.6%,年均实际增长6.5%。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比2012年增长47.4%,实际增长36.3%,年均实际增长8.0%。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72,比2012年下降0.16。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就是要实现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肯定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重要意义。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十五年以上。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制度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不断深化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长期稳定的。稳定的土地政策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增进农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延长土地承包期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增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对未来的信心不断增强,有助于农民在较长时期内合理规划农业经营,合理投入资金。延长土地承包期,还可以实现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农民拥有长期的土地承包权,就可以采用更为合理、有效、安全的耕种方式,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利用。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农业生产历史的国家,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基础较为薄弱,生产效率较低,农业技术配套等还不十分完善,使得我国在迈向农业强国,完全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还有一定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尤为必要。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进展迅速。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5%。科技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目前已经超过290万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0%。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一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如何,是否真正理解执政为了谁,执政依靠谁,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得到有力贯彻和实施。农业要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乡村要成为美丽的乡村,惠农富民政策要落到实处,一个拥有优秀治理能力的基层党组织是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对于践行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根本政治理念,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落实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农村农业发展在取得诸多成就的同时,也面临更多新问题、新挑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一个个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必将在不远的将来遍布中华大地。

李云龙,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教授、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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