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强化重点改革领域监管

发布时间:2017-10-11 13:58:15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杨烨,黄可欣  |  责任编辑:刘梦雅
关键词:国资委,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会涉及很多产权流转,由于缺乏有效的对国有资产整体性的评估和透明公开化的流程规范,国有资产容易被低估,造成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或者运营公司的组建是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如何保证资本可以获得股权公平合理的占比,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本收益减少甚至亏损,也需要关注。

“闭环到最后,要划到最后的句号,这就是强化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彭华岗谈及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时说,《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保障。

据悉,近年来国资委为加强国资监管,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2015年至今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制度达27个。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相继出台。

在地方层面,以“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为特点的国资监管工作也在深入推进。今年以来,四川、江苏、山东等多个省市国资委相继出台了加强国资监管的文件或方案,各地国资委进一步下放职能、加强外派审计监管。

山东省国资委于7月印发了《山东省省管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结合境外投资实际,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后报送省国资委,并建立发布企业境外投资分类监管清单,设定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分类监管。此外,该办法还要求对企业境外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实现全流程的管理。

四川省政府则聚焦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于今年4月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加强资本监管、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监管企业不断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突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

肖亚庆认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对国资委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资委未来将在强化监管力度的同时,提高监管水平,使监管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大政方针,尽快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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