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连发两项专项债指引 七大产业成融资重点

发布时间:2017-08-11 11:54:06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李志勇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财政金融司,专项,融资难,融资功能,融资工具

国家发改委日前连发两项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农村产业融合,以及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七大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发改委称,未来将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融资工具,撬动更多社会投资进入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

据介绍,此次发改委发布了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其中,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是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

此次发行的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主要包括健康产业、养老产业、教育培训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则包含了产城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新技术渗透型、多业态复合型等6种类型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资金用途上主要是用于文化设施、文化园区、体育馆、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培训,一级农业绿色生态、农产品加工、仓储和物流、互联网农业等方面的建设和应用。

在发行方面,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以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资金来源,并可根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债券发行方案,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同时,鼓励发行人以第三方担保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出让、租赁建设用地抵质押担保方式为债券提供增信。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和无形资产等作为抵质押担保,并鼓励采取“债贷组合”增信方式,由商业银行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而对于小微企业以增信集合债券形式发行转向债券的,在两个指引中都给予了优惠支持,将委托贷款集中度的要求放宽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规模的10%”。

对此,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巡视员田原表示,专项债券是发改委在企业债券制度框架内“量身定制”的债券品种,主要是针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各项债券支持措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相关领域并发挥示范效应。2016年,发改委核准企业债券规模超过8000亿元,主要是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据介绍,2015年以来,发改委陆续印发了城市停车场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产业、双创孵化、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PPP项目专项债券等9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有专家表示,上述两个专项债聚焦的正是产业发展前景大以及当前需要着重发展的薄弱环节。在目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的情况下,专项债给予了企业融资的新方式,能够带动产业的发展。

同时,此前企业发行的专项债券多偏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参与的企业还是以国企为主。而在社会领域产业以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发行专项债券,使得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度得到提高。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公司公用事业部总经理莫琛表示,目前社会资本对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的投资规模仍相对较小,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在政策层面加大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领域建设的力度。同时,由于明确了发行主体是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因而社会领域专项债是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后形成的企业债务而非政府债务,政府并不承担偿付和救助义务,这是和财政部之前推出的地方政府项目收益专项债的根本区别。

田原介绍,除了专项债券,发改委还推出了可续期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以满足企业的特定融资需求。未来发改委将进一步创新融资机制,畅通投资项目融资渠道,丰富债券品种,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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