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改善有了时间表! 7省(市)百姓环保福利到了

发布时间: 2017-07-27 08:27:00  |  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郄建荣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环境违法,生态环境损害,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表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

456个问题将有人承担责任

谁来为中央环保督察查出问题承担责任?这是7省市政府整改方案绕不开的话题,也是中央环保督察会持续关注的重点之一。

仔细翻看,7省市的整改方案中都有“严肃责任追究”的内容。

上海市称,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对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以及列入督察组移交问题清单的事项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涉及督察组移交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征得督察组(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后,予以落实,并向社会公开。

就责任追究,北京市整改方案的表述是:“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深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铁的纪律推进整改。”

陕西省的整改方案透露,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共向陕西省移交了15个责任追究问题。对这15个责任追究问题,陕西省将依照《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逐一厘清责任,属于“乱作为”等违纪违规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处理;属于“不作为和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处理;属于环境违法的,由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处理,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广东省的态度是,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牺牲整体环境利益获得个人非法利益或因渎职、失职导致环境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坚决予以查处。

随着7省市整改方案的公布,中央环保督察留给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甘肃、陕西以及湖北的456个环境问题整改大幕也将全面拉开。而7省市政府作出的环境质量改善的承诺能否兑现还有待时间来检验。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本报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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