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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是此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大亮点,今年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 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部署。医保支付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如何支持分级诊疗等医改重点?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有何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陈金甫近日就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实行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
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的特点,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是此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今年起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比如,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同时,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陈金甫说。
意见提出,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方式。
“原则上,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逐步将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进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可从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陈金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