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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国家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年减负将在1万亿元以上。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出台了6项减税政策,受到广泛关注,其中多项政策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
组合发力支持“双创”和减负
“此次推出的一揽子减税政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供给,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归纳起来,此次推出的6项减税政策是由“1+4+6”构成的系列减税政策。
据悉,“1”是1项增值税简并税率政策。“4”是4项新增所得税减税政策,包括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试点、推广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等。“6”是指6项执行到期后今年延续执行的税收政策,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农村金融税收政策等。
“此次减税新政策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支持‘双创’以及为企业减负增效的重要举措。”邓勇表示,6项减税政策组合发力,做到了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三大类税种的全覆盖,从种类规模上看,前所未有。
邓勇介绍,6项减税政策内涵十分丰富,相关文件对许多关乎纳税人的方面作了明确说明,便于纳税人精准享受优惠。
比如,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不仅涉及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也涉及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的条件设定和管理要求也作了详细规定。
“在创新创业领域,税收通过系统而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在促进研发投入、在提升产业结构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说。
不同的政策,申报节点和享受时点可能不一样,纳税人需高度关注。邓勇举例,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从2017年1月1日开始,由于小微企业是按季度预缴,由于一季度预缴期已过,因此,2017年7月二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直接计算享受优惠。2017年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