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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杨维斌 朱天璇 记者 罗双江)南京市民王先生将车子停在自家小区路边,结果被人砸了。让人意外的是,虽然警方破案将肇事“黑手”抓获,但王先生却同样被罚了款,这是怎么回事?
5月22日上午,南京红山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警,称其小区内有多辆车被砸。民警赶到现场看到,果然一片狼藉,好几辆车受损严重,车里、地上到处都是碎玻璃,有好几辆车的车主站在自家车子旁边查看情况。
经民警现场查看清点,一共7辆私家车被砸坏。不过经车主确认,车里面东西都没有丢。“这些私家车都是毫无规律地停放在小区入口这边,嫌疑人砸了车但没有拿走车里的物品,我们判断很有可能是砸车泄愤。”民警告诉记者。通过查看小区监控,物业保安很快辨认出砸车人是小区业主金某。很快,民警来到金某住处将其控制。经审查,金某承认自己因泄愤砸坏小区多辆私家车。原来,事发当晚金某从外面回到小区,找了一圈都没找到停车位,于是便将气撒在了停放路边的车上,将一排车的车玻璃全都砸碎。
目前,金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他还将赔偿受损车辆的损失。不过,让人意外的是,王先生也受到了处罚。当然,并非警方对其处罚,而是其公司。记者了解到,王先生被砸坏的车是一辆宝马5系轿车,但这辆车并非他的。“王先生是一家二手车行的工作人员,车子是客人放在店里寄卖的。为了方便自己上下班,王先生便偷偷将寄卖的车子作为代步工具。”红山派出所副所长李利春告诉记者,此前一直没有出过事,但没想到这次被人砸了。根据王先生公司的规定,王先生不仅要写一份检讨书,还要支付相应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