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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药品注册积压问题年内将基本解决——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药品管理法落实情况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 哲
药品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作为我国药品管理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药品管理法自1984年颁布以来,已历经多次修订。
然而,距离2001年的最后一次大修已过去16年,目前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如何?药品领域存在着哪些突出问题?面对新形势,法律需要作出哪些新的修改?秉持问题导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跟随检查前往医药生产大省四川采访。
“救命的药品”岂容短缺
“有些‘救命的药品’出现了断货现象。”四川成都市西区医院院长黄吉林无奈地说道:“目前,个别急救药或者买不到,或者市场供应价格大幅上涨。”
对此,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药剂科主任徐珽也深有感触:“现在一些普通的、低价的、临床普遍使用的药品出现短缺,我们四处采购,即使涨价我们也愿意买,只要有药就行。”
记者从国家卫计委获悉,药品短缺的成因很复杂,既与原料供应短缺、制剂生产企业少、用量很小、企业利润微薄有关,也受药品供应链环节间缺乏信息互通、个别企业垄断市场等因素影响。
此外,“低价中标”也是导致药品短缺的一个原因。目前,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低价中标”几乎成了中标规则,企业为中标,不得不压低价格,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甚至有企业中标后不供应产品的现象。某企业向执法检查组反映:“我们曾经生产一种治疗心脏疾病的中成药,成本是每盒16元,但是招标价最高只有15元。面对这么低的价格,当时只有我们和同仁堂坚持生产,后来我们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只好停产。”
药品短缺的现象不仅出现在四川,近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公布了1004个品规的药品存在不供货或供货不及时的情况。对此,一些企业直言原因在于招标模式导致的低价竞争,以及中成药等品种的原料成本上涨。
对此,2016年各省(区、市)按照国家卫计委要求确定了15家以上医疗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每月上传国家药管平台。结合样本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调查情况,初步确定了临床常用、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112种。目前,国家卫计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通过提前介入干预,力图最大限度预防药品短缺现象发生。
有建议提出,通过修改法律来完善并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及供应保障制度。例如,四川省卫计委提出:“建议积极研究制定药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扩大信用信息获取范围,建立全国药品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加强部门合作,实现信用信息充分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激发医药行业自律性。”以此来打破低价中标等无序竞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