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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自2013年秋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建设已走过4个年头。中国的发起与推动得到了沿线国家的广泛参与及配合,“一带一路”的理想蓝图正日渐成为现实。“一带一路”要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共同努力的目标,“五通”发展目标中的“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资金融通”与金融支持密不可分。2017年5月14-15日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是对前期经验和成果总结的盛会,也是对未来的深入推进凝心聚力、共商大计的盛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特别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血脉通,增长才有力。”
中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支持不遗余力
金融支持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工具,具有引领和主导作用。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投入大量“真金白银”,积极争取沿线国家的合作与参与,释放出充分的诚意。设施联通方面,中国与相关国家共同推进了以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亚吉铁路、匈塞铁路、瓜达尔港、比雷埃夫斯港等为代表的众多互联互通项目,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贷款支持。金融支持贸易畅通方面,截至2016年6月30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超过2.63万亿元。2014年至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累计超过500亿美元。资金融通方面,中国主导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经为“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的9个项目提供17亿美元贷款,中国出资设立的丝路基金投向“一带一路”建设投资达40亿美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的四年间,中国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对“一带一路”建设主要围绕四方面给予了充分的金融支持。
一是充分发挥国内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发放贷款超过1600亿美元;2014年至2016年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放贷款5400多亿元人民币。除了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外,中国商业银行也是“一带一路”建设资金的来源之一。截至2016年底,工农中建四大行对于“一带一路”项目各类授信支持超过2000亿美元。除银行外,中国保险资金也发挥其长期稳定优势,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长周期、大规模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成立总规模3000亿元的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包括“一带一路”在内的国家战略项目。
二是主导成立区域投融资机构,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为解决“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瓶颈,中国积极推动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区域投融资机构。中国倡议设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5年底成立,是中国主导创建的政府间性质的区域多边开发机构,中国持有的股本占比为30.34%,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丝路基金总规模400亿美元,首期100亿美元,由中国出资,于2014年底正式启动运作。截至目前,已有77个国家加入了亚投行。丝路基金并非政策性的机构,要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原则开展投资业务和公司的运营。丝路基金主要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金融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亚投行”的运营主要采取债权投资的方式,即向某个建设项目发放贷款,丝路基金以股权投资为主,兼顾债权、贷款及基金等多种投融资形式。
三是将“一带一路”建设与人民币国际化相结合,两者相互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推进起到了促进的作用,中国央行不断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以及人民币结算的范围和规模。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22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央行签订了总额超过9000亿元人民币本币互换协议,还与8个沿线国家实现了货币的直接交易,并与两个沿线国家实现了货币的区域直接交易。中国还在7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当地的人民币清算安排。中国大力发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参与者有不少是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在境外流通量继续增长,同时建立了多个离岸人民币市场。
四是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进行业务布局。近年来,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鼓励下,为更好地服务“走出去”的中资企业,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扩展在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截至2016年底,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2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机构,其中包括18家子行、35家分行、9家代表处。从机构类型看,5家大型银行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初具规模。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超过3200亿美元。
中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支持将“更上层楼”
在2017年5月14-15日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国政府、地方、企业等达成一系列合作共识、重要举措及务实成果。从成果清单可以看出,未来中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支持将“更上层楼”。中国将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将分别提供2500亿元和1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在高峰论坛开幕式的演讲中提出,“我们要建立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完善金融服务网络。”预计未来中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支持将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在保持开发性金融主导的同时,创新投资和融资模式,建设多元化融资体系。在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中,主要依靠中国国内银行融资,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代表的中国式开发性金融机构为主。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经发展为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此外,还有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政府间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参与。开发性金融既不同于具有优惠性质的政策性金融,也不同于以盈利为主的商业性金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状况差异大,而且大部分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能源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等各领域均存在投融资期限较长、未来收益不确定、资金需求量大、回报周期长的问题。而这正是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开发性金融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为宗旨,以国家信用为依托,以市场运作为基本模式,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以中长期投融资为载体,有利于突破建设需求的融资瓶颈。据初步统计,“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潜在资金需求将达到20万亿美元,而目前全世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每年还不到需求量的5%,投融资的供给跟不上需求。在巨大的资金缺口面前,未来开发性金融仍将是“一带一路”投融资的先锋,但中国商业性金融、沿线各国的金融机构以及多边开发金融机构等将更多参加进来,未来中国金融机构将加强与沿线各国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其他多边开发机构的合作,利用中国-东盟、中国-欧亚、中国-中东欧等多类政府性基金,开拓新的合作领域,探讨新的合作模式。通过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国际多边机构的合作创新等来形成成本可接受的融资方案。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二是进一步发挥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推动人民币从贸易结算货币提升至国际投融资货币。2015年末,人民币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纳入特别提款权(SDR),加入SDR有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人民币也就更易获得“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认可和接受。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预测,今后五年中国的对外投资能够达到每年1200亿到1300亿元以上,其中会有相当多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未来我国将继续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发挥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在深入拓展人民币贸易跨境结算空间的同时,积极探索扩大人民币在“一带一路”建设投融资中的使用,鼓励企业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推动境外人民币贷款。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推进模式从以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为主的模式向以国际投融资为主的模式升级。
三是全面推进金融互联互通。除了国内金融机构进一步“走出去”,寻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与业务布局外,包括金融市场联通、金融基础设施的联通以及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在内的金融互联互通也将全面推进。金融市场联通的重点是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便利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发行和投资债券,为“一带一路”拓宽资金来源。金融基础设施联通主要包括支付结算体系、法律体系等金融运行的监管规则和制度安排。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带动下,各国可以更有效地推动以互联网/电信支付、手机银行为核心的普惠金融,加强经验交流。金融监管方面,中国监管部门应加强与沿线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选择并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 (作者:李若愚 国家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