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又有大动作 将对这些地区实施“大开发”

发布时间: 2017-04-01 14:18:55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特殊监管区域,风险防控,改革系统

据新华社消息,日前,国务院分别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统称《总体方案》)。

  中国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掠影

从2013年9月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上海设立至今,中国“1+3+7”的自贸试验区试点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昨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和辽宁、上海、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8省市负责人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王受文介绍了“关于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以及“关于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两个方面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

为了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实践和探索,建设更多改革开放“试验田”,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去年8月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参照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新的自贸试验区主要依托发展基础较好的国家级新区、园区设立,每个都包含3个片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内。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并分别印发了总体方案。7个方案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总体要求,体现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使命,借鉴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成功改革试点经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以及“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扩大内陆地区开放”等重大命题,在投资、贸易、金融制度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开展改革探索,在有效防控风险基础上打造开放高地。7省市还结合自身特点,提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构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体系、创新现代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创建人文交流新模式等特色试点任务,与上海等现有自贸试验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

(二)关于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2013年9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三年多来,上海市和商务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会议统筹推进下,以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为目标,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等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实现了初衷,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继续解放思想、勇于突破、当好标杆,对照最高标准、查找短板弱项,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克强总理“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批示要求,商务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在深入总结评估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全面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并于近日由国务院正式印发。这次已是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的第三版方案了,这一方案以对照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制度创新,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进一步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为基本原则,更加突出开放引领、更加注重风险防控、更加突出联动发展、更加突出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为其他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提供改革创新借鉴,为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积累更多经验。

王受文说,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各省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具体的任务分工台账,做好组织实施。

  中国政府网发布信息截图

《总体方案》指出,建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金融开放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方案》提出,自贸试验区要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新模式和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率先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要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推动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贯彻实施。

来看看第三批自贸区都是啥定位?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年左右有特色的改革探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案要基本实现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交通物流通达、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内陆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力争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同时,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也于今日公布。《方案》明确,上海自贸试验区要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要加强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要创新合作发展模式,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要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回顾中国自贸区发展历程

第一批自贸区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盖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七个区域。

第二批自贸区

2014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第二批自贸区,广东、福建、天津三地获批第二批自贸区。

1、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贸区由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三个片区组成。南沙面向世界发达国家,主打工业和服务业;前海面向香港,主推金融创新;横琴面向澳门,致力于文化教育、国家商务休闲旅游等领域。

2、福建自贸试验区。有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是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最大特色。厦门台商协会副会长高瑞华表示,福建自贸区进一步扩大在通信、运输、旅游、医疗领域的对台开放,降低台商投资门槛,放宽台资股比限制,将会吸引更多的台商入驻。

3、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天津处在陆路和海路交汇点优势,服务一带一路。

第三批自贸区

2016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

商务部负责人表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代表着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中,辽宁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的要求,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浙江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河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的要求,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

湖北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中部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的要求,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陕西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业内专家指出,新设立的7个自贸试验区,再加上各地正在复制推广上海等四个自贸试验区的经验,包括负面清单等在内的多项制度创新和改革经验无疑将放大开放红利。同时,也有专家建议加强自贸试验区之间政策的衔接协调。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政协声音:

加快国家层面对自贸试验区统一立法,抓紧制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改变目前“逐项授权立法”的方式。“我国各部门行政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建立,而自贸试验区仅通过人大授权暂停外资三法和部分行政法规的准入限制,都属于临时调整。由于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现行法律法规,使得管理部门常常面临依法行政约束与改革创新的矛盾,影响开放措施真正落地。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

福建已步入“自贸区时代”,从制度、管理、金融、科技等方面创新改革,取得显著成绩。他表示,委员的建议都很好,下一步,福建省应学习借鉴其他自贸区积极经验,同时努力突出本地特色,做到既要“互补试验”,又要“对比试验”。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主席张昌平

上海自贸区可以借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对跨境人民币贷款不设额度和期限的做法,提高上海自贸区开展跨境贷的便捷性。发挥自贸区平台作用,探索支持在自贸区设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内地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借助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立足自贸区内企业发展需求,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扩大人民币国际结算的范围和规模,推动上海成长为区域性人民币清算中心。

——上海市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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