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行业调查:赚饱的和交税的都是凤毛麟角

发布时间: 2017-03-19 15:53:45  |  来源: 钱江晚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电竞,行业调查,公会,主播收入3.9亿补税6000万,粉丝

拿高薪的不多,交税的很少

随着一份“主播收入3.9亿补税6000万”消息的爆出,主播行业的收入问题再次变得敏感起来,主播行业的一些内幕也浮出水面。

从法律关系来说,主播一般分为三类,一种是签约模式,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或者“公会”签订劳动合同,主播为公司服务,平台则向其支付一定劳动报酬;第二种是合伙分成模式,直播平台与主播有协议,双方约定分成比例。“这两种其实数量都不多,一般都是比较优质的资源才会这么做。” 杨志泰说道。

据一份调研显示,33.1%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6%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网络主播月收入1000~2000元,18.0%的网络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5000元~1万元,不到一成的网络主播月收入万元以上。这些收入低于5000的基本上都属于第三类。

杨志泰透露,经纪公司一般很少会和这些主播签雇佣合同,一家经纪公司往往会和五六百个主播有合作,如果都签雇佣合同的话,光社保这一块的成本就会达到很高的数额。“另外说实话,主播们多数也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有雇佣关系的话将意味着要通过公司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现在他们与公司之间只有合作关系,对个人来说受到的约束和监管比较小,赚多赚少都是自己的,不交税的也很常见,这也是现在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

另外,不少直播平台本身资质也不正规,更别提会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圈一波钱就跑的事儿也不少,就在今年2月份,据媒体报道,曾估值5亿的光圈直播倒闭,还欠下300万元左右的员工薪资。

随着直播平台自身发展的需要,平台逐渐意识到财务、税费等引发的法律问题,在规则上也日益趋于正规化,但是对于数量庞大,人员变动频繁的那部分个人主播,其监管难度依旧很大。(记者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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